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6版:观点

农村垃圾分类
不妨带点“乡土味”

  近日,省有关部门印发了《2020年度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将全面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探索垃圾处置收费机制,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于粗放状态,相比之下,我省农村垃圾分类已有了较好基础。此次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案,列入了处置收费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是一个新的亮点。这些机制要发挥作用,还需要结合实际加以落实。

  有人说,农村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比城市更难些,因为农村居民环保意识较薄弱。也有人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比城市更易推行,因为农村是熟人社会,更易受道德、舆论约束。截然不同的两种看法,正好说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须因地制宜探索适合的方法。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仅靠村民自觉难以实现,需要出台“农村标准”进行引导。“农村标准”的制定要入乡随俗,立足于本地实际。比如,可以针对当地农作物特点培养村民资源循环利用的理念和意识,硬柴秸秆可以当燃料、腐烂水果可以沤肥还田、人畜粪便和灶灰等可以发酵处理变废为宝等;再比如,根据各镇各村人口分布情况,增加垃圾回收站和回收箱等,加强基础设施保障……而这些都需要在前期和推行过程中不断走村入户、深入一线排摸探索和总结。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不妨带点“乡土味”。只要从实际出发,稳扎稳打,找到最适合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法,就能迈出乡村振兴的坚实一步。


浙江日报 观点 00006 农村垃圾分类
不妨带点“乡土味”
2020-04-14 20710768 2 2020年04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