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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张集体林地地役权证在龙泉发放

  本报讯 (记者 施晓义 见习记者 水蓝薇 市委报道组 叶炜婷 通讯员 叶俊) 4月10日,龙泉市在兰巨乡官埔垟村给百山祖国家公园管理单位颁发了一本全新的证书——百山祖国家公园龙泉片区集体林地地役权证。这意味着,此后官埔垟村相应林地的所有权仍然归属于集体,其地役权则属于国家公园管理单位。据悉,这也是我省首次为集体林地发放地役权证。

  集体林地被纳入国家公园统一管理后,片区林农不仅可获得每年每亩48.2元的补偿,还可通过林权抵押贷款获得创业资金,实现生态富民、绿色发展。

  根据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评估意见,丽水凤阳山—百山祖等区域与钱江源整合为一个国家公园,而地役权改革是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原真性的需要,是实现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管理的有效途径。改革的关键,是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基础上,建立科学合理的地役权补偿机制和共管机制,让农民得实惠。

  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中,龙泉总体规划面积、核心面积均占了一半左右,涉及3个乡镇14个村3008人,是该国家公园创建的主阵地、主战场。今年3月,官埔垟村第三村民小组权利人在权属划定后,将一块307亩的集体林地委托村民委员会与国家公园管理单位签订地役权合同。

  国家公园管理单位可凭借地役权证行使管理权,禁止对林地进行开荒、开挖、流转等行为,禁止采伐、损坏等其他破坏环境的行为,达到依法、规范、长效管理。

  官埔垟村人也因为设立地役权而有了更长远的利益。据村支书张小平介绍,国家公园的金名片能为当地绿色农产品提升附加值,不少外出打工的村民已经返乡,依托农家乐、民宿等,准备赚生态旅游的钱。今后,一些村民还可以去应聘生态管护岗位,多一份务工收入。

  眼下,龙泉正对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范围内集体林地涉及的权属、边界等开展全面排摸核查,建立数据库,推动村集体积极签订集体林地地役权合同。


浙江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我省首张集体林地地役权证在龙泉发放 2020-04-12 20703028 2 2020年04月12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