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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观点

  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萧土资告【2020】01007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杭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具体竞买申请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每一幅地块参加竞价的条件和规划条件详见各宗地挂牌文件)。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具体详见各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须使用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五、竞买申请: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可在2020年4月30日9时至2020年5月8日17时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报名。竞买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要求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价时间:

  萧政储出(2020)18号地块竞买人可在2020年4月30日9时起至2020年5月11日9时止进行报价。

  萧政储出(2020)19号地块竞买人可在2020年4月30日9时起至2020年5月11日9时止进行报价。

  七、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八、挂牌咨询:现场咨询地点设在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5楼5008室(萧山区育才北路508号);咨询电话:(0571)83869813、8389381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

  2020年4月10日

  注: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和出让合同为准。

  海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海自然资告字[2020]第8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二、本次挂牌出让土地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

  五、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13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16时)。

  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10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10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须知》。《挂牌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联系人:朱女士 姚先生

  咨询电话:(0573)87657728

  87289305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

  18932430170

  咨询时间:工作日8时30分~11时30分

  14时~17时

  八、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九、其他事项:

  1.海自然字19256号地块:①净水厂和城墙全部自持,其余商业可销售。②该地块设置投资强度、开工后半年投资额、年均税收等建设条件。成交后受让方除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须与属地政府或平台签订《项目投资管理合同》并及时报出让人、海宁市发改局备案。

  2.海自然字20032号地块:①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②每次加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当溢价率达到50%时锁定限价,转入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竞买人竞拍安置房建筑面积每次幅度为120平方米或120平方米的整数倍;竞拍配建安置房无偿移交市城投集团下属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安置房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及产权移交登记等事项详见《海宁市文宗路西侧、长丰路南侧地块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土地竞得人须与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海宁市文宗路西侧、长丰路南侧地块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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