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管电动车 我好你也好
薛文春
日前,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就电动车管理地方立法事宜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这是继“新国标”之后,政府对电动车的又一次出手。消息一出,网友直呼:这些飞驰的电动车早该管管了。
的确,电动车产业链条较长,又涉及生产、销售和使用三方。生产和销售尚有行业性规范条文可循,但是对使用却没有专门的法规条文加以约束。眼下,电动车监管已然成为城市综合治理的一大难点。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给电动车套上“缰绳”,不妨从“行驶”和“停放”两个关键点入手。
先看一组数据。目前浙江平均每两人就有一辆电动车。与高保有量相对应的是值得警醒的事故率。据统计,2018年我省发生涉及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占交通事故伤亡总量的41.79%和52.66%。
然而,对这些数据,一些电动车驾驶者似乎视而不见。大街小巷,依旧会看到不少电动车以飞快的速度穿梭在机动车中间。超速、闯红灯、不戴头盔、逆行、载人……花式上演各种惊险戏码,让人不得不替驾驶者捏把冷汗。
电动车最大的特点是轻便、灵巧、速度快。这也是人们喜欢用它来代步的主要原因。然而,如果缺乏警惕,这样的“天然优势”也会成为它的“天然劣势”。由于速度过快,遇到紧急情况会无法马上刹住,导致事故发生。为此,国家“新国标”对电动车企提出了技术性“限速”要求,规定电动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5千米/小时,当车速达到15千米/小时,车辆必须主动发出提示音。为了让驾车者保护好自身安全,浙江规定骑电动车必须戴安全头盔。同时,加大对城市路口电动车违法违规的查处力度。
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依靠法治。未来的地方法规应当将电动车驾驶行为通过条文进行明确和规范。让生产者、驾驶者和执法者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超速、不戴头盔、闯红灯和逆行等违规行为不妨给予重罚,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此外,可否让电动车强制投保,减少事故后肇事逃逸发生?如何强化全民监督?这些都可以加以探讨。
另一个让人头痛的问题是:乱停乱放。“共享电动车”刚刚兴起的那段时间,道路两侧的原有停放点几乎是密密扎扎停放着自行车和电动车,毫无秩序可言。一辆车倒了,一大片车子跟着遭殃。它们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有碍观瞻不说,也造成道路严重拥堵,影响正常通行。老旧小区中,拉“飞线”给电动车充电的现象,则给周边邻居和自身都带来了安全隐患。能否在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强制规划建设非机动车辆停车场?在老旧小区翻新改造中是否可以划出电动车停放点并且建设集中充电区?是否可以参考机动车管理模式,对电动车也实行开罚单扣分数机制?希望这些可行性的措施得到进一步的研究。
当然,电动车虽小,要真正管好仍须多管齐下。使用者自身要谨守法律,产业链各环节亦应恪守行业性规范。厂家尤其要确保电动车出厂时从重量到速度都不超标。修理、销售环节更不应给非法增重、提速提供可乘之机。这都要求法规更严密,职能部门的全产业链监管更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