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省广大集装箱车主
◆各位集装箱车主朋友:
根据交通运输部印发的《高速公路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业务规则(试行)》(交办公路函〔2019〕1834号),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以下简称集装箱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统一依托ETC系统,采用预约通行方式实施。
自全国高速公路恢复收费之日起(经国务院同意,防疫期间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集装箱车辆和2019年12月13日前已办理ETC但未升级为J1或J2的集装箱车辆将不再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
请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集装箱车辆前往省内服务网点免费办理。2019年12月13日前已办理ETC但未升级为J1或J2的集装箱车辆,请前往省内服务网点免费升级。
◆ 办理需知:
个人用户:请携带个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原件。
单位用户:请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原件。
办理渠道:全省主要收费站、服务区,省内合作银行网点,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等均可免费办理。
详情请询:(0571)88891122
◆办理小贴士:
车辆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仅为“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的,可办理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单一用途专用ETC车载装置,类型为“J1”;车辆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除“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外,还列有“普通货运”等其他项目的,可办理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多用途专用ETC车载装置,类型为“J2”。
浙江省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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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