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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观点

  日前,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围绕“全力促进医用防护物资供应、大力支持医药企业复工复产、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出台12条举措。目前,该局已印发《关于全力促进医用防护物资供应大力支持医药企业复工复产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12条举措”中,对促进医用防护物资供应方面,提出要完善“一企一策”支持企业扩大医用防护服和医用口罩产能,加速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所需相关药械应急审评审批,加快潜在治疗新冠肺炎药物应急临床科研攻关和创新应用,免收疫情防控药械注册和检验费用。

  围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12条举措”在药品生产许可及变更、药品委托生产、医疗器械企业延续注册、医疗器械企业出厂检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化妆品生产许可延续等方面,释放了一系列应急帮扶政策,全力助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复工复产。

  而在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12条举措”着力于打造生命健康科创高地,明确要助推“浙产好药”创新,建设“浙造器械”高地,促进“浙江美妆”消费,推动药品医疗器械批发零售业发展。同时,组织开展“深化‘三服务’、产业赋能年”活动,把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与开展以“产业赋能年”活动为载体的“三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1.完善“一企一策”支持企业扩大医用防护服和医用口罩产能。

  2.加速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所需相关药械应急审评审批。

  3.加快潜在治疗新冠肺炎药物应急临床科研攻关和创新应用。

  4.免收疫情防控药械注册、检验费用。

  一、围绕打赢阻击战,全力促进医用防护物资供应

  5.支持药品企业复工复产。

  6.支持医疗器械企业复工复产。

  7.支持化妆品企业复工复产。

  二、围绕打赢总体战,大力支持医药企业复工复产

  8.助推“浙产好药”创新。  9.建设“浙造器械”高地。

  10.促进“浙江美妆”消费。  11.推动药品医疗器械批发零售业发展。

  12.组织开展“深化‘三服务’、产业赋能年”活动。

  三、围绕打造生命健康科创高地,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稿)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

  2020年2月21日

  上述地块恢复出让时间另行公告,恢复出让公告将在《浙江日报》、《杭州日报》、《萧山日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发布,敬请关注。

  疫情防控期间不计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工作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同通知竞买申请人。

  特此公告。

  因疫情防控需要,我局决定中止2020年1月22日发布的《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萧土资告【2020】01003号)的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具体地块清单如下:

  关于中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公告


浙江日报 观点 00007 2020-02-25 浙江日报2020-02-2500017;浙江日报2020-02-2500018;浙江日报2020-02-2500019;浙江日报2020-02-2500020;浙江日报2020-02-2500021;浙江日报2020-02-2500022;浙江日报2020-02-2500023;浙江日报2020-02-2500024;浙江日报2020-02-2500029;浙江日报2020-02-2500027;浙江日报2020-02-2500026;浙江日报2020-02-2500025;浙江日报2020-02-2500028 2 2020年02月2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