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营经济发展
迎来新机遇
——读《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有感
单东 编辑 江于夫
浙江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已于2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民营经济研究的学者,我认为,该条例对涉及民营企业的各个方面几近全覆盖,这是历次政策前所未有的。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推动浙江民营企业的发展、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让人读了感到特别振奋。
民营经济一直是浙江经济的最大特色、最大资源和最大优势,是浙江形象的金名片。民营经济创造了浙江六成以上的GDP、七成的税收以及近九成的就业岗位,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与此同时,多年来困扰着浙江民营企业发展的多重障碍依然存在:在部分特殊行业和领域,民营企业依然会遭遇“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等障碍;在融资方面,由于种种原因,各大银行依然从所有制出发,更愿意贷款给央企国企,对于民营企业不敢贷、不愿贷,导致大部分民营企业始终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的老问题等等。这一条例对所有制有重大突破,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将有根本改变,各种隐性障碍也将一一排除。
这一条例的颁布实施正当其时,在全球经济遭遇寒冬,全国民营企业普遍经营困难的当下,更加显得刻不容缓。据了解,该条例是本届省人代会通过的第一部法规,也是全国第一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的实施,将从平等准入、保障措施、权益保护、行政行为规范等方面,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激发民企活力、创造力,实现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的权利、机会、规则平等,为浙江民营企业真正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我们有理由相信,《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将大大提振浙江民营企业信心,成为推动浙江民营经济全面发展的新引擎,为浙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再次注入强劲动力,为浙江经济的发展开辟新的增长点,对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意义深远,对全国各省市都有启迪和示范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变压力为动力,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民营经济强则浙江强,民营企业好则浙江好,不管经济发展到什么程度、转型到什么程度,民营经济始终是浙江经济的主力军。该条例的颁布实施,正是浙江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一次重要实践,将真正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让民企在行政与执法中获得公平公正对待,真正打造一个有利于浙江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和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让更多的民营企业拓展国际视野,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形成真正强大的国际竞争力。我们相信,2020年将是浙江民营经济发展再次腾飞的一个崭新机遇和起点,也将是浙江经济迎来光辉时刻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作者为浙江省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