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孕产妇儿童防护指南
记者 陈宁 通讯员 陈娜
本报杭州2月11日讯 (记者 陈宁 通讯员 陈娜) 2月11日,记者从省卫健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孕产妇和儿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省已制定《浙江省孕产妇和儿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指南(试行)》(下称“指南”)。针对孕产妇、新生儿、儿童三类人群,提出新冠肺炎防护的具体措施,在居家防护、健康检查和管理、发热及疑似的转诊和管理等方面给予了明确的说明。
记者了解到,指南明确要求各地统筹医疗资源,指定综合救治能力强的医疗机构作为孕产妇和儿童救治定点医院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配备相应的设备及人员,为孕产妇提供疾病救治和安全助产服务;同时,明确相关医疗机构建立由多学科参与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等机制,进一步加强疑似和感染孕产妇产时管理和新生儿救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