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
记者 王世琪 通讯员 朱智翔 戴巍
本报讯 (记者 王世琪 通讯员 朱智翔 戴巍) 日前,我省印发《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确定一家应急处置设施的基础上,密切关注处置形势变化,一旦发现在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负荷率超过80%,即做好随时启用应急处置设施的各项工作。
我省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将配备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可由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派出,也可由承担应急处置的单位接受过必要培训的员工承担。疫情医疗废物运输由在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安排专用车辆,按照规划专用行车路线和规定时间进行运输,避开上下班高峰期。
据了解,应急处置单位内对疫情医疗废物划定专门卸料接收区域、清洗消毒区域,设置警示和警戒限制措施,增加必要的防雨防淋、防泄漏措施,并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的方法和频次对墙壁、地面、物体表面喷洒或拖地消毒,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同时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进料方式将采用能有效防止人员接触的专用输送上料设备,切实做好应急处置过程的物料配伍,保持工艺设备运行平稳可控,防止造成二次交叉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