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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理论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立法担当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要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需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制度化的长期稳定的发展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有分量的政策措施。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是立法,2020年1月16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旨在引导浙江省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做强做大,切实扛起以地方立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使命和担当。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立法护航

  截至2018年底,我国民营企业数量超过30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7000万户;民间投资占全国投资总量与增量的比重分别为62%和89%;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中民营企业数量在A股全部上市公司中占比为61.2%。民营经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成绩斐然,民营企业已成为我国自主创新和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仍存在瓶颈和不足。

  加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立法保障是民营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向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转变、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当前民营经济发展的新要求,而两者都需要法治的引领、推进、规范和保障,亟待进一步健全民营经济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及时新增、补充和修改法律规章,调整一些地方性政策和做法,以提供更切实有效的法治依据。浙江省率先行动,出台地方性法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值得肯定。

  加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立法保障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体现。尽管宪法层面以及中央政策层面都明确了民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但专门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善法”尚处于空白状态,亟待将党和国家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落实为法律制度,以立法形式增强稳定性、保障有效落实。以完善法治建设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题中之义。

  浙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法治引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迅速发展,民营经济领域许多经济形式和经济活动一直处于不断摸索之中,除宪法和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中的部分条款外,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门法尚缺,现有法律对民营经济的有效覆盖还不足,并且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定多数停留在政策层面,这成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障碍之一。

  浙江是改革开放先行地和民营经济的重要发祥地,民营经济是浙江发展的一张金名片,有力支撑了全省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截至2018年底,浙江共有各类市场主体654.23万户,其中民营经济市场主体627.35万户,占比达95.9%。民营经济创造了浙江六成以上的GDP、七成的税收以及近九成的就业岗位。此次浙江出台《条例》,有利于推动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地落实,解决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经营、转型、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助力民营企业再创发展新优势,保障浙江民营经济发展继续走在前列。

  《条例》以聚焦浙江实践、体现浙江特色为基调,努力为民营企业营造透明、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从平等准入、保障措施、权益保护、行政行为规范等方面,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激发民企活力和创造力,实现民企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的权利、机会、规则平等。例如,针对民营经济发展中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提出优化银行授信评价机制,科学公平地进行信用风险评估,为民营企业融资创造有利条件。而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等条款,则有利于为浙江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行政服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为完善民营经济领域立法提供浙江经验

  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加快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善治相结合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才能坚定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转型创新的态度和信心,让民营经济发展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此次《条例》在起草、论证等过程中有效地处理好了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条例》以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在规则制定上明确规定民营企业享有的地位、机会和权利,保障民营企业得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系统规范的法治环境。集中在破除壁垒、保护权益、平等准入、解决融资等现实难题发力,合乎实际、反映民意。

  另一方面,《条例》给予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公平对待,乃至一些优惠待遇和激励措施,不是以突破法律规则为前提的特殊规定,而是坚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坚持法治原则,立法思路清晰,主要制度设计科学有效。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引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民营经济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是在企业发展与立法互动中日益完善的。《条例》作为全国省域层面第一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不仅给浙江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也对其他地区探索以地方立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乃至国家层面完善和巩固民营经济领域立法,具有启示和借鉴意义。

  【作者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


浙江日报 理论 00006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立法担当 2020-01-22 浙江日报2020-01-2200013 2 2020年01月2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