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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要闻

关于2019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及202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2020年1月16日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9年重点财政收支政策执行情况

  1.聚焦稳企业稳增长,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一是积极落实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第一时间按照“顶格优惠+叠加享受”的原则,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增值税大规模减税、个人所得税改革、社保费减负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用足用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全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2000亿元以上。按50%幅度顶格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停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鼓励减免履约保证金和推行保函替代现金,有效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二是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力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1条政策举措落地实施,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积极发挥融资担保作用,制定担保风险补偿办法。出台促进企业融资财政激励办法,组建省上市公司稳健发展支持基金,纾解我省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实施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比超过80%。

  三是精准撬动社会有效投资。加快政府产业基金2.0版运作,整合设立总规模251亿元的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推进组建数字经济等7支主题基金。支持组建未来社区建设投资基金,参与组建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发展基金。

  四是支持外贸、外资和消费稳定发展。安排7.24亿元支持外经贸发展,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外贸新业态发展。新增资金加大对国际性展会、出口信用保险补助、贸易摩擦诉讼支持力度。保障稳定外贸发展20条新政实施。加强外贸预警监测能力。

  2.聚焦防风险促发展,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进481家融资平台公司完成实体化市场化转型。建立全口径债务动态监测机制,深入实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扩大土地储备出让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范围。

  二是积极保障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省筹措资金61.01亿元支持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安排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18亿元,全面消除集体经济年收入不足10万元的薄弱村。安排3.85亿元重点支持山海协作。

  三是积极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绿色发展财政奖补资金122亿元,其中,安排18亿元支持实施“两山(二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安排5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安排13.12亿元支持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争取中央资金10亿元支持钱塘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国家级试点工作。安排9.72亿元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提前完成全省1191个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3.聚焦强创新增动能,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支持科技新政和人才新政。安排11亿元支持之江实验室建设。安排4.50亿元支持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安排7.95亿元支持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安排人才奖励资金4.93亿元。安排1亿元支持企业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安排2.25亿元支持基础研究。

  二是助推制造业转型升级。安排18亿元实施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安排2.20亿元支持低效企业改造提升、重点产业培育发展、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等重点领域。安排2.35亿元支持实施“品字标”品牌建设、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管理等。

  三是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筹措资金10亿元,大力推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数字化改造等。安排9.51亿元支持解决制约全省新兴产业发展和公共领域的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与应用示范问题。

  4.聚焦强统筹促发展,保障国家战略举措和“四大”建设

  一是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安排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奖补资金,引导市县高质量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深化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绿色石化产业发展。

  二是支持“四大”建设。安排20亿元深入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争取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中央补助资金5.26亿元。安排诗画浙江建设资金5亿元。争取中央补助129.88亿元,省级安排96.94亿元,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增加省交通集团资本金30亿元。争取中央基建投资71.54亿元,省级安排55.51亿元,支持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安排46.97亿元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5.聚焦强产业优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是支持深化农村改革。落实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财政出资7.52亿元。安排8亿元支持省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建设。安排3.53亿元落实生猪产业等畜牧业转型升级和防疫体系建设。创新“浙里担”模式,为超1.5万户农业主体提供近40亿元的融资担保服务。安排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补助12.97亿元。安排1.49亿元支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提升行动。安排3亿元支持新建农村文化礼堂3000个。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资金10.13亿元。

  二是保障新时代美丽乡村创建。安排11.12亿元支持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安排2.21亿元支持全省136个村启动实施美丽宜居示范村试点。安排5.46亿元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安排“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省级补助资金37.53亿元。安排9.92亿元支持完成全年新增410万农村居民饮用水达标提标任务。安排“四好农村路”建设奖补资金6亿元和农村公路小修保养资金2亿元。安排省级造地改田资金38.21亿元。

  6.聚焦补短板增成色,保障文化浙江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

  一是支持文化浙江建设。安排3.47亿元支持之江文化中心等重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组建规模20亿元的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助力良渚古城遗址申遗成功。安排6.77亿元支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二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安排30.86亿元支持省重点高校建设、省一流学科建设、省重点暨优质高职院校建设,提高省属高校生均拨款定额标准至11500元/学生。安排3.22亿元支持西湖大学建设。安排民办教育发展资金3.41亿元。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保障政策,统筹安排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35亿元,学生资助资金6亿元。安排7.60亿元支持各地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

  三是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安排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奖补资金2.47亿元,新增安排医共体建设奖补资金2.02亿元,支持全省70个县(市、区)组建161家县域医共体。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5.69亿元,提高财政补助标准至年人均69元。安排0.74亿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统筹安排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奖补资金3.45亿元。安排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8.25亿元。

  四是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安排10.49亿元支持就业创业促进工作。统筹安排86.90亿元支持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安排1亿元支持打造“浙江工匠”。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51.94亿元。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52.89亿元,提高财政补助标准至年人均540元,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至人均55元。安排医疗救助补助资金4.76亿元。安排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25.11亿元,全省城乡居民人均低保标准达到814元/月,位列全国前列。6次启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安排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9.90亿元,新增安排1.65亿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争取中央资金并筹集省级救灾资金25.01亿元支持“利奇马”等重大自然灾害灾后重建。

  7.聚焦可持续优绩效,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实现财政运行高质量。强化收支形势分析研判,确保财政收支在合理区间平稳健康运行。建立县级“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核机制,加强市县财政困难程度和财政保障能力综合评价,确保不发生“三保”支出风险。全省财政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2019年全省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6.9%。

  二是坚持“全省一盘棋”,促进预算管理高绩效。全省各市县均已构建本地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形成政策合力、资金合力和工作合力。制定浙江省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深化部门整体绩效预算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三是推进财政数字化转型,助力治理能力高水平。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政采云平台推广到九省三市496个市县区,交易规模达5143.89亿元。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累计接入收入项目200余项,90%以上的缴款业务在网上“零见面”办理。推出全国首个区块链电子票据平台,全省共507家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医疗电子票据改革。开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与处置系统,充分发挥“鹰眼护航”的作用。

  与此同时,我们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共提出与财政相关的建议221件(其中主办11件),根据会议决议精神,省财政厅严格落实办理责任,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及时与代表沟通,按时办理完毕,满意率达100%。主办件中,所提问题及建议已经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占90.9%。

  (二)2019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

  2019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48.00亿元,增长6.8%;全省税收收入5898.17亿元,增长5.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3.7%,收入质量位居全国前列。加上转移性收入4463.89亿元,收入合计11511.89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52.99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2.9%,增长7.6%;加上转移性支出1458.90亿元,支出合计11511.89亿元。收支相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19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2.92亿元,增长5.1%;加上转移性收入3612.35亿元,收入合计3955.27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9.84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0%,增长5.0%;加上转移性支出3315.43亿元,支出合计3955.27亿元。收支相抵,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

  2019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607.82亿元,增长21.4%;加上转移性收入1621.17亿元,收入合计12228.99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388.89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33.0%,增长15.2%;加上转移性支出1840.10亿元,支出合计12228.99亿元。收支相抵,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19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47亿元,下降58.0%;加上转移性收入1406.19亿元,收入合计1440.66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6.35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3.8%,增长106.6%;加上转移性支出1244.31亿元,支出合计1440.66亿元。收支相抵,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

  2019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2.19亿元,增长13.4%;加上转移性收入13.59亿元,收入合计105.78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8.43亿元,完成预算的89.6%,增长16.7%;加上转移性支出47.35亿元,支出合计105.78亿元。收支相抵,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19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4.96亿元,增长23.2%;加上转移性收入6.62亿元,收入合计51.58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63亿元,完成预算的88.2%,增长39.2%;加上转移性支出19.95亿元,支出合计51.58亿元。收支相抵,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

  2019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878.21亿元,增长1.4%;加上转移性收入384.00亿元,收入合计5262.21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933.84亿元,完成预算的101.7%,增长12.4%;加上转移性支出497.00亿元,支出合计5430.84亿元。收支相抵,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支赤字168.63亿元。

  (2)省级

  2019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8.73亿元,下降5.7%;加上转移性收入476.05亿元,收入合计674.78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66.88亿元,完成预算的97.3%,下降2.8%;加上转移性支出567.62亿元,支出合计734.50亿元。收支相抵,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支赤字59.72亿元。

  二、2020年预算草案

  (一)2020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围绕稳企业、增动能、补短板、保平安,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以收定支”原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财政制度体系,将“财为政服务”落实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当好助推省域治理现代化的排头兵。

  (二)2020年重点财政收支政策

  1.支持稳企业稳增长

  一是精准施策稳企业。强化财税政策的逆周期调节,继续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用足用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探索开展财政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参与组建之江新实业公司。安排5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好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政策,增加省担保集团资本金10亿元。

  二是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推进政府产业基金2.0版项目落地,安排政府产业基金增资30亿元,加快各主题基金实质性运作。规范PPP模式应用和管理,加强项目监管和政策解读。积极争取中央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快债券发行使用进度,支持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项目建设。

  三是支持稳外贸、稳外资、扩消费和打造“一带一路”枢纽。贯彻落实新一轮稳外贸20条政策举措。安排国际性展会补助资金,大力开拓“一带一路”沿线等新兴市场。支持实施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专项激励。支持企业参与出口信用保险。加大对贸易摩擦应诉的支持力度。新增安排进口贴息资金。推动传统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

  2.支持创新强省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支持提升制造业竞争力。2020—2022年,省财政每年安排18亿元实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财政专项激励政策。支持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计划。支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支持技术创新引领、创新基地和人才建设。

  二是支持全力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继续安排10亿元实施数字经济财政专项激励,重点支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传统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提升,以及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应用等,并加大对智能化技术改造支持力度,全力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

  三是支持创新型省份建设。支持之江实验室建设,新增安排3亿元支持浙江省实验室建设。加大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支持力度。安排4.50亿元继续支持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支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绩励计划”,支持顶尖人才“鲲鹏行动”计划。新增安排2.65亿元支持中国科学院肿瘤与基础医学研究所建设。

  3.支持以“四大”建设为载体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一是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动组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投资基金并运作实施。安排长三角一体化奖补资金1.80亿元。落实新安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第三轮试点,继续安排2亿元支持新安江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探索与江苏省开展太湖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参与组建国家绿色发展基金。

  二是支持“四大”建设提速提质。推进“三廊四新区”建设,支持大湾区标志性工程和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继续安排20亿元支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支持加快打造十大海岛公园。建立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和丽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的支持政策。筹集省级资金82.53亿元,支持公路、水运、民航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增加省交通投资集团资本金20亿元支持大通道建设。新增安排2亿元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未来社区增点扩面。

  4.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

  一是支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全省筹措资金63.33亿元,继续支持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深化全省“消薄”攻坚提升行动,安排10.19亿元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低收入农户增收。继续安排3.85亿元支持省级山海协作产业园提升工程和山海协作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建设。

  二是积极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的积极作用。深入实施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加强债务风险源头管控,推进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鹰眼护航”预警与处置系统优化升级,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

  三是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136.55亿元实施新一轮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其中,安排19亿元实施新一轮“两山(二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政策。争取中央资金10亿元,继续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安排8.72亿元支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污水基础设施建设。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1.88亿元,支持高标准打好治水治气治土治废硬仗和蓝天、碧水、净土、清废“四大行动”。

  5.支持高标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是支持加快乡村产业振兴。安排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16.07亿元。安排17.52亿元继续出资省乡村振兴基金。安排农村高质量发展资金28.82亿元,落实提升农民素质工程、粮食生产扶持、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乡村产业融合绿色发展等政策。

  二是支持创建新时代美丽乡村。安排82.42亿元大力支持防台防洪排涝等水利工程、海塘安澜千亿工程建设等,加快推进农村居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支持中央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安排8亿元继续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安排3.75亿元支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和示范村建设。

  三是支持创新乡村治理。安排基层组织建设资金19.61亿元。安排3亿元继续支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安排1.96亿元继续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资金7.76亿元,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安排6.45亿元支持农村综合改革集成示范建设等。

  6.支持补齐民生短板

  一是支持提升文化软实力和文化产业竞争力。安排浙江艺术发展基金1亿元。安排文化产业专项资金2亿元,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安排3.40亿元支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安排7.10亿元支持之江文化中心建设。安排0.70亿元推进世界级文化遗产培育保护工作。安排14.73亿元支持传承发展传统文化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安排4.95亿元支持全省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

  二是支持稳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安排4.31亿元支持高质量就业政策。安排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补助58.31亿元,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险基金。安排困难群众生活补助15.87亿元,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安排10.54亿元,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标准和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工作。

  三是支持全面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安排29.51亿元,推进“双一流”高校建设。安排2.63亿元支持西湖大学建设。安排0.60亿元支持第四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统筹安排36亿元支持义务教育。安排6.50亿元支持中小学扶困助学。安排5亿元支持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安排4.30亿元支持市县民办教育发展。

  四是支持深入实施健康浙江行动。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68.68亿元。安排4.62亿元支持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新增安排9亿元支持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安排8.25亿元支持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三)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省

  (1)收入预算

  2020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7430.00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长6.5%;加上转移性收入3396.71亿元,收入合计10826.71亿元。

  (2)支出预算

  安排2020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38.00亿元,剔除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安排的支出等因素,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长6.0%;加上转移性支出1088.71亿元,支出合计10826.71亿元。

  收支相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1)收入预算

  2020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336.30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长5.0%;加上转移性收入3708.03亿元,收入合计4044.33亿元。

  (2)支出预算

  安排2020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0.53亿元,剔除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政策因素,增长5.6%;加上转移性支出3313.80亿元,支出合计4044.33亿元。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429.2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504.4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达到73.9%。

  收支相抵,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四)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省

  2020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8042.00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4.2%;加上转移性收入1048.90亿元,收入合计9090.90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166.32亿元,可比下降18.2%。加上转移性支出924.58亿元,支出合计9090.90亿元。收支相抵,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20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30.2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2.3%;加上转移性收入769.16亿元,收入合计799.40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5.97亿元,可比增长28.9%;加上转移性支出633.43亿元,支出合计799.40亿元。收支相抵,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省

  2020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100.91亿元,增长9.4%;加上转移性收入7.43亿元,收入合计108.34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9.73亿元,增长19.4%;加上转移性支出38.61亿元,支出合计108.34亿元。收支相抵,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20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50.23亿元,增长11.7%;加上转移性收入1.07亿元,收入合计51.30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5.95亿元,增长13.7%;加上转移性支出15.35亿元,支出合计51.30亿元。收支相抵,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六)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全省

  2020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5244.78亿元,增长7.5%;加上转移性收入438.90亿元,收入合计5683.68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276.77亿元,增长7.0%;加上转移性支出568.00亿元,支出合计5844.77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本年预期赤字161.09亿元,赤字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待遇享受人数增加较多,增速高于在职缴费人数增速。

  2.省级

  2020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234.07亿元,增长17.8%;加上转移性收入536.30亿元,收入合计770.37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1.23亿元,增长8.6%;加上转移性支出703.98亿元,支出合计885.21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预期赤字114.84亿元,赤字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赤字,按照我省办法上解中央调剂金由省本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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