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拔“伞” 除恶务尽
——浙江严查杭州滨江虞关荣涉黑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颜新文 李云舒 杨文佳 反腐败导刊记者 杜玲玲 本报记者 王璐怡
2019年12月30日上午,杭州滨江虞关荣等6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而就在当天下午,金华市婺城区等9家基层人民法院,也依法分别对涉虞关荣案“保护伞”26件26名公职人员一审公开宣判。杭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巡视员朱伟静,杭州市滨江区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王慎非,杭州市滨江区委原常委、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凌军等26名公职人员,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二年到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据了解,该系列案之前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金华市9家基层人民法院分别于2019年7月15日至22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随着法槌落下,这起轰动一时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及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终于告一段落。这是浙江唯一一起同时被全国扫黑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督办的案件,也是近些年来浙江涉及“保护伞”规模最大、时间跨度最长、调查难度最大、涉及面最广的案件。而其查处力度之大、办案人员之多、扫黑拔伞之强,堪称一场“雷霆之战”。
该案的成功查处,一方面彰显了党纪国法的震慑力,充分体现了浙江省委、省纪委省监委扫黑除恶、惩腐拔伞的坚定决心,另外一方面黑恶势力的滋生、“坐大”,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深思和警示。
开局之役
成立专案组,提级办理
杭州市滨江区是杭州从“西湖时代”迈向“钱塘江时代”的前沿阵地。滨江区的基础建设、新兴产业发展蕴育着巨大商机。
就在不少城市建设者走进滨江,准备大干一场时,却遇到了一个不讲规则的强大对手——虞关荣。听到“虞关荣”三个字,滨江区工程项目负责人无不避而远之。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拉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序幕。从以前的“打黑除恶”变成了“扫黑除恶”,一字之变,其深度、广度和力度前所未有。一时间,关于虞关荣及其团伙的举报信也多了起来。这引起了浙江省公安厅的注意。
2018年2月28日,根据省委决策部署,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立案查办虞关荣涉黑案件。截至2018年10月8日,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1人,缴获一批违禁品,扣押大量资金、物品等涉案财产。经查,虞关荣及其团伙从滨江区浦沿街道起家,通过强揽工程、串通投标、组织人员赴境外赌博等违法行为一步步发展壮大。该组织涉嫌违法犯罪案件163起,涉案金额达40余亿元,造成14人轻伤、8人轻微伤等严重后果。
有黑必有“伞”。省纪委省监委密切关注该案背后可能隐藏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018年7月13日,省公安厅向省纪委省监委移交了虞关荣涉黑案件涉及的“保护伞”问题线索。省委书记车俊作出批示,要求依法查办,除恶务尽,确保案件质量。省纪委省监委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听取汇报,部署成立专案组,研究确定工作方案,要求迅速行动、精准打击,坚决惩腐拔伞。
由此,一场具有高度保密性的专案组组建和成员抽调工作,迅速在全省展开。在不到10天的时间里,省纪委省监委从全省各级纪委监委抽调了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的精干力量,迅速投入到这场扫黑拔伞的攻坚战中。
“‘保护伞’问题盘根错节,关系千丝万缕。不管‘保护伞’涉及到谁,极有可能打草惊蛇,对此必须打一场‘闪电战’。”专案组相关同志说,为防止泄密和涉案对象外逃,省纪委省监委在对公安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迅速作出精准分析研判后,当机立断,决定立马动手。
2018年8月1日,这场扫黑拔伞的开局之役正式打响。省纪委省监委决定对首批级别相对较高、涉黑相对较深、涉案金额相对较大的8名涉案对象采取留置措施。当天早晨,省纪委省监委、省公安厅有关领导指挥协调,办案人员兵分8路,精准出击,确保在涉案对象来不及反应的情况下将其成功控制。截至上午8时38分,8名涉案对象全部被控制。
随着调查的深入,隐藏在背后的“保护伞”开始浮出水面,省纪委省监委持续加力升级,同年9月、11月,分别对第二批12名对象、第三批10名对象采取留置措施。
由于涉案人数多、调查难度大,为最大限度避免办案干扰,省纪委省监委决定:提级办理、异地留置。除8名首批涉案对象全部被放到金华市监委留置点办理外,整个拔伞工作共在4地设置7个办案点。办案规模最大的时候,同时有20多个办案单位参与,调查人员、陪护人员、监控人员达500余人。
攻坚之战
“行家”对“里手”,顺藤摸瓜
把涉案对象成功控制只是开始,更难的战役还在后头。虞关荣的“保护伞”盘根错节,牵一发动全身。如何深挖根源,一查到底,专案组同志压力如山。
第一个难题就是掌握的线索少。由于案件启动时间紧,涉案人员多,专案组掌握的线索主要是公安机关移交的基本线索。“这意味着大量的线索都要靠专案组成员突破出来。”专案组同志说。
更为严峻的是,专案组这次面对的对象不是普通人,他们多人曾担任过公安派出所所长和刑侦、治安大队长等职务,熟悉办案业务、精通审讯策略,心理素质超常。
比如涉案人员杭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朱伟静,从1998年起就担任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分局局长,前后长达14年,之后又一直在杭州市公安局担任领导职务,经验丰富。又如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原局长凌军,1987年开始就一直在公安系统工作,曾是精通业务的办案高手,还参与过对虞关荣涉黑团伙的收网行动。
“我们专案组的绝大部分同志,没有涉及过对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查处工作。而且,审查对象对自己是黑社会‘保护伞’这点上,他们在审查过程中有很强的防范心理和专业的对抗手段。”省纪委省监委第十二审查调查室主任陈正南说。
怎么查,从哪里查起,成为困扰专案组成员的一大难题。
省纪委省监委第九审查调查室主任赵旭升告诉记者,考虑到这些人对涉黑“保护伞”问题采取回避态度,专案组人员采取避实就虚的方法,攻破其心理防线,然后把谈话的重点逐步回到“保护伞”的问题上,推动“保护伞”问题的顺利查处。
这是一场“行家”对“里手”的较量。经周密研判,专案组制定了两条战术。第一,迂回包抄。面对这些“狡猾的狐狸”,单刀直入的方式行不通,专案组决定先从经济问题上撕开口子,再将重点逐步回落至“保护伞”问题。第二,顺藤摸瓜。专案组紧盯重点涉黑个案,探究相关案件当事人得以逃脱处罚的原因,深挖彻查背后“保护伞”。
江滨国际KTV降格处理案是专案组撕开虞关荣“保护网”的关键节点。2011年5月7日,虞关荣团伙骨干成员吴才龙在杭州市江滨国际KTV消费签单未果后,指使手下在江滨国际KTV打砸。当时打砸场面惨烈,报案时涉案金额达十余万元。然而,最后的处理结果却出人意料:损害物品价值被认定为1580元,寻衅滋事案件被降格为普通治安案件,吴才龙等人成功逃避刑事追究。
如此蹊跷,背后肯定有“保护伞”!专案组紧紧围绕刑事案件降格处理这一主线开展调查。经调查了解,时任杭州市滨江区高新派出所副所长的沈伟是办理此案的具体人员,其背后有没有更大的“黑手”?
专案组按图索骥,发现在此案查办的过程中,时任滨江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大队长田少华,时任浦沿街道党工委书记徐杰,时任滨江区高新派出所所长王敏铖均有打招呼说情等情况,而杭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时任滨江区公安局局长的朱伟静也一改口风,表示可从轻处理。通过对此案的深挖,专案组一下子拔出背后5把“保护伞”。
“这个案子是我从警以来最大的败笔。有了领导干扰的因素,我就放不开手脚,害怕得罪领导。既然是怕得罪领导,我肯定要迎合领导意思去做。”沈伟说。
胜利号角
起底“围猎”过程,黑幕见天日
起底虞关荣涉黑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必须从滨江区浦沿街道说起,这是他的起家之地,也是其编织“保护伞”的第一站。
2000年左右,虞关荣刑满释放后,得到了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老板王观成的提携。通过王观成的介绍,虞关荣通过吃吃喝喝等方式,认识了时任党工委书记的徐杰等街道领导。
虞关荣是一个善于进行长期感情投资的人,一些曾经在浦沿街道工作过的领导干部,都成为了他的“围猎”对象。虞关荣经常以各种名义宴请街道领导,宴请结束后会送上“红包”、礼卡、烟酒。他还通过提供赌资、帮助境外赌博、提供有偿陪侍等多种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立体化“围猎”。
“虞关荣送‘红包’有一个特点,金额不大,喜欢送港币,港币面值大,1000元一张,1万元也就薄薄的10张。虞关荣腐蚀干部都是温水煮青蛙型的,慢慢地腐蚀,让你感觉问题不是很大,很容易上当。”省纪委省监委第十一审查调查室干部陈国峰说。
“围猎”,肯定有所求。虞关荣希望这些党政领导干部在其违规攫取政府工程项目上给予帮助。从2000年开始,虞关荣逐步涉足混凝土行业,甚至一度垄断了滨江区混凝土市场价格。
2010年12月,省物价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虞关荣及其团伙垄断滨江混凝土价格问题介入调查。接到滨江区政府谈话的通知后,为了给政府施压,虞关荣迅速召集了四五十人,开着面包车、混凝土车,到滨江区政府门口围堵闹事,并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恶意谩骂。
面对此类严重挑衅政府、影响社会秩序的恶性事件,时任滨江区公安分局局长的朱伟静在听取汇报后,未作出任何指示,事后也未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围堵滨江区政府这样的恶性事件,能够如此云淡风轻地解决,虞关荣及其团伙的气焰更加嚣张。
2011年,虞关荣做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敲诈央企。2011年9月,央企某隧道集团承建了彩虹快速路一标段工程。此时,虞关荣的“老朋友”赵荣良已调任杭州市滨江区城建指挥部,担任总指挥。虞关荣想借此机会在滨江土石方市场确立强势地位。他不仅要承包彩虹快速路一标段土石方工程,而且要高价承包。当时的市场价是每立方米65元,虞关荣想把价格提高至每立方米120元。如果不同意价格,他不进场,其他人也休想进场。如果有人进场,他便以围堵、威胁、恐吓等方式阻止施工。
面对如此恶劣的行径,作为业主单位的赵荣良非但未履行职责予以制止,反倒与涉黑团伙沆瀣一气,以城建指挥部的名义采用罚款、约谈的方式给项目部施压,催促工程施工进度。最终,逼迫该集团缴纳1100万元平息风波。
经此一役后,虞关荣称霸了滨江工程项目。从土方、市政绿化到土建工程,无一不有虞关荣的身影。
除在党政机关编织“保护网”外,虞关荣也在公安系统编织从上至下的“保护网”。杭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朱伟静就是虞关荣在公安系统的头号“保护伞”。
在滨江公安系统,形成了以朱伟静为中心的“小圈子”,他们长期接受虞关荣的吃请。调查发现,朱伟静与虞关荣的交往近15年,先后接受虞关荣宴请100多次,并收受钱物价值154万元。
通过金钱铺路,虞关荣及其团伙的“保护伞”几乎散布在党政机关和公安、检察、法院、监狱等各部门。这些“保护伞”不仅帮助虞关荣逃脱法律追究,而且还公开为其撑腰站台,充当“扛旗人”。2012年,虞关荣父亲去世,当地公安系统不少领导干部竟穿着警服,参加虞关荣父亲的葬礼。
“公开站台行为,让外人都知道虞关荣后台很硬,黑白通吃,谁都不敢得罪他,在很多事情上也就一路开绿灯了。”专案组相关负责人说。
警示之钟
严厉惩治,标本兼治办铁案
有黑必有伞,有伞必“拔”之。
伴随着省纪委省监委专案组成立,黑恶势力的一切幻想就此破灭。省纪委省监委主要领导要求,要从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看待专案查办,严格按照“提高站位、联动办案、深挖细查、精准打击”的要求,依纪依法将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
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纪委省监委高度重视,专案组突破诸多难点,在较短的时间内完全做实了“保护伞”问题相关证据。针对“保护伞”在移送司法过程中如何做好纪法衔接,省纪委省监委多次召开协调会。经反复研究确定,公安机关加快查办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进度,争取尽快将虞关荣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省纪委省监委依法延长留置时间,实现扫黑拔伞一起调查,一起移送。
“这次案件规模如此之大,在取证上我们也花了很大的力气。”据专案组同志透露,为逃避审查调查,这些“保护伞”企图销毁证据。案发前,时任滨江区政法委书记的王慎非在家中将虞关荣等人所送的商场消费卡用碎纸机碎掉,因为量太大,碎纸机都冒烟了;倒入抽水马桶中,又把马桶堵塞了。时任滨江区浦沿街道党工委书记的田少华则将收受的手表、犀牛角等藏匿于家中橱柜底下的挡板内、客厅的音响中。
邪恶终究战胜不了正义。伴随着扫黑拔伞的雷霆之势,他们的任何幻想就此破灭。
“很后悔,非常不应该,愧对党组织多年的培养教育,愧对广大人民群众对我的信任和支持,也愧对我的家人亲人,更愧对我曾经工作的神圣的公安事业。”朱伟静在忏悔书中写道。
徐杰忏悔道:“作为组织上培养多年的年轻干部,我没有把握好这个良好的从政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自己充当了‘保护伞’,也充当了很不好的角色。”
田少华忏悔道:“组织上把一个街道的工作全部交给我,而且刚好是这个街道发展的一个重要关头,而我反而是大肆受贿,做出这些包庇纵容的事。”
王敏铖忏悔道:“对不起‘警察’这个称号,因为这个形象要改过来需要好多年,要付出好多的心血。”
遗憾的是,世间没有后悔药。这些本应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神”,却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充当起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不仅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更严重破坏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刀锋所指是黑恶势力背后的政治生态,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另一个重要战场。省纪委省监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凡是公安机关移交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必须优先办理,凡是涉黑涉恶案件已经定性的人员必须进场提审,凡是审查调查中发现涉黑涉恶的问题必须深挖细查,凡是巡视巡察、日常监督发现的涉黑涉恶案件必须坚决打击。
省纪委省监委还出台意见,要求建立清单化动态管理、提级管辖、联点报案、查否报告、周报告等五项制度,攻坚克难,进一步加大惩腐打“伞”力度。全省各地抓好贯彻落实,呈现良好的工作局面。
下一步,浙江将继续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继续紧盯重点领域不放,扫黑除恶,拔“伞”破“网”,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颜新文 李云舒 杨文佳 反腐败导刊记者 杜玲玲 本报记者 王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