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 巡查监督“回头看” 立行立改提效能
郑丽华 陆浩强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退款积压严重,要加强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退款管理……”近日,平湖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发改局发出了新年第一份《巡察问题交办单》。
该交办单源于巡察组不久前对该市发改局党组开展的巡察“回头看”工作。巡察发现,在2016年取消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后,截至目前,尚有100余家企业、单位或个人,共计400余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未能及时清算返退或核销注销。根据这一情况,巡察组采取问题交办形式,责令该市发改局立行立改,抓好整改工作。
收到巡察组交办的问题,该市发改局积极落实整改,全面开展疏理排摸工作,对未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范的企业或个人缴纳的资金及时进行核销注销;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或个人,及时通知办理手续,清算返退水泥专项资金。
据了解,去年,平湖市委各巡察组聚焦“三服务”中服务企业的各项要求,针对有效服务企业、助推经济发展方面存在的36个问题,提出意见建议10条,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巡察问题交办单》7份,以发现并推动问题整改,为企业减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通过深化巡察,聚焦营商环境,解决工作中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通过持续监督、常抓不懈的方式,以‘钉钉子’的方式,抓好问题整改,不断提升职能部门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作风效能,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平湖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