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城镇“红黑榜”上评优亮丑
郑骏遥
去年1月以来,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海盐县于城镇创新推出中心工作“红黑榜”制度,对各村(社区)在中心工作推进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发现的问题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以图配文的形式作“红榜”和“黑榜”,公示内容包括村(社区)名称、村干部姓名、成绩或问题,“红黑榜”的考评成绩将作为各村(社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于城镇围绕县“千人大排查、百日大整治”“全域秀美”工作部署,紧盯全镇大气、水、固废等整治重点,提升人居环境。对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于城镇根据每月重点工作督查情况,工作开展迅速有效、成绩突出的主体上“红榜”,工作开展缓慢、成效较差的主体上“黑榜”,进一步形成比学赶超氛围。如镇行政执法中队、吕冢村在推进吕冢小集镇及周边印染企业拆违工作中,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了工作任务,上了“红榜”。
除了督查发现的情况会上“红黑榜”,于城镇还对通过其他渠道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确认的情况也将上“红黑榜”。去年10月底,于城镇对相关部门反映的情况核实后,确认三联村对“四无”企业整治后续管理不力,一家去年已关停的“四无”企业复产反弹,对全镇相关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决定该问题上“黑榜”。镇纪委对此“黑榜”问题高度重视,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作出处理意见,给予主要责任人通报批评,对次要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于城镇推行“红黑榜”制度以来,结合镇重点工作专项督察组督察情况,以及各单位有关工作表现,共发布了3期“红黑榜”考评结果,“红榜”事项10起、“黑榜”事项5起、提醒事项2起,通过评优亮丑、奖优罚劣,有效推进中心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