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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今日嘉兴

秀洲精准监督村级小微权力

朱琴燕 徐 南

  “集体土地征收及补偿款项发放、村级闲置资金竞争性存放、微型工程发包……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8条’涉及村级事务各方面,这些事项都必须按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来操作。”近日,嘉兴市秀洲区出台了《关于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8条”村(居)全覆盖的意见》,并编制了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

  《意见》突出面向基层群众这个主体,抓住村(居)组织和村(居)干部这个关键,厘清村级事务权力,规范权力运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末梢延伸。

  在区纪委监委的督促下,区民政局、区农水局等部门紧盯村级廉政风险点,细化小微权力制约机制。“哪些村级小微权力存在廉政风险点,哪些必须纳入‘38条’,以及清单制度落实走形变样的执纪问责等问题是区纪委监委关注的重点。”秀洲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最终从村级决策类、村级管理类和村级服务类等三类事项明确了“38条”规定,其中包括村级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小型微型工程等决策类13项,村级资金的使用和网上支付、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审批等管理类19项,户口迁移(跨村)、农村分(立)户等服务类6项。

  “清单制定了,能否执行到位是关键,这离不开有效的监督。”秀洲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能定位,督促细化“三务”公开工作,完善“互联网+小微权力”监督模式,用好数字电视、手机移动端、触摸屏等载体,根据不同内容做到按月、按季或按年规范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为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秀洲区还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基层监察联络员作用,建立完善了村(居)监委会主任向镇(街道)监察办的廉情季报制度;建立了基层监察联络员队伍,制定了清单化履职工作机制;同时开展了对村社区的区委提级巡察,强化对小微权力运行中的问题发现,形成了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的监督格局。

  “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8条’,给基层干部履职套上‘紧箍’,既让群众监督有据可循,又为纪委监委提供了制度执行监督的抓手。”秀洲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清单制度让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更聚焦,靶向更精准,重点更突出。


浙江日报 今日嘉兴 00015 秀洲精准监督村级小微权力 2020-01-20 浙江日报2020-01-2000006 2 2020年01月2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