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激励村社区干部干事
陶 冶 陈 瑜 陆浩强
村社区是改革发展的基层前沿,服务群众的第一线。自2020年1月1日起,平湖市开始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关心关爱的实施意见》,适用对象为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班子成员,激励广大村社区干部在全面推进金平湖新崛起中担当作为、建功立业。
《意见》中提到,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由市镇两级财政按1∶1比例,全面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财政全额转移支付。平湖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两新”工委书记何小云介绍,以前村干部基本报酬转移支付标准为书记2.5万元、主任1.8万元、一般干部1.2万元。现在,如果按照2018年平湖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443元标准的话,那么书记、主任、一般干部皆可获得34443元的全额转移支付。同时调整优化在职村社区干部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原来按照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10%调整到60%×12%执行,进一步强化保障力度。
在加强退职管理上,《意见》中提到,要严格落实退职村干部定期生活补助政策和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参照享受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等待遇,同时对因换届、重大疾病等原因退出村社区岗位的,强化关心关爱政策,帮助其解决后顾之忧。
《意见》还对拓展村社区干部发展空间的相关政策进行再明确,比如将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列为优秀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对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依法依章选拔进入镇(街道)领导班子,3年内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录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数量为所辖村社区总数的5%左右等。为有效破解村社区人少事多的困境,还对加强人员配备、落实减负减压等方面作出规定,让村社区干部有时间、有精力,更好谋划村社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