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构建“三不”机制 以高水平监督保障高水平治理
——2019年我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王璐怡 通讯员 颜新文 黄也倩
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展现新气象。
2019年,省纪委省监委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呈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统筹深化,作风建设不断巩固拓展,巡视利剑进一步发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广泛开展,清廉浙江建设持续发力,广大人民群众对“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满怀期待。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被访者评价2019年我省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度达97%。
自觉践行“两个维护”
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两个维护”是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一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强化政治监督,严肃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着力督促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精准落实,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
省纪委省监委带头立足政治机关定位,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突出问题。全省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89件、处分329人,同比分别下降31.3%、增长6.5%。
一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机制,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大决策,以及违建大棚房和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减税降费等重大部署落到实处。
持续深化政治生态动态评估,以“七看七评估”为重点,设置23个一级指标、44个二级指标,初步构建可透视、可检查、可量化的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协助省委开展专项检查,对11个市和11家省直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发现问题1116个,提出整改意见71条。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精准用好问责利器。全省共对846起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进行追责,50个党组织、1085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问责,252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同比分别增长6.4%、16.3%、8.4%和17.2%。
更加凸显政治巡视的利剑作用。按照“六围绕一加强”要求,聚焦“四个落实”,一年来,我省共开展3轮巡视,巡视61个地区(单位)党组织,发现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2101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208个,推动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
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2019年12月13日,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发布了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厅长级干部钟昌明接受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12月31日,该网站又发布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毛大龙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一条条领导干部接受审查调查的消息发布的背后,是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也持续释放了反腐败一刻不停歇的强烈信号。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一年来,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聚焦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惩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精准有力惩治腐败,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
“打虎拍蝇”力度不减。一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61703件次,立案18867件,其中地厅级39人、县处级595人;党纪政务处分17394人,移送司法机关907人。对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查处,形成了强大震慑力,不敢腐的氛围进一步强化。
海外“猎狐”再传捷报。2019年,全省共追回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02名,追回赃款1.48亿元;追回“百名红通人员”莫佩芬,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的浙江省外逃人员已从35人减至6人,其中“百名红通人员”从8名减少至3名。
一以贯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浙江落地见效。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36条办法”专项整治,全省43020名领导干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是否存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进行了自查报告;深入推进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工作力度,2019年全省共查处享乐奢靡之风问题2160起324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01人。
此外,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深化警示教育,在省委号召下,“警示教育月”期间,全省共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各类警示教育展9942批次43.8万人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1万场;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讨论会2.2万场。在活动震慑感召下,活动期间,全省共有47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
统筹推进“三项改革”
改革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必由之路。
一年来,我省坚决扛起先行先试责任,坚持把改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持续深化,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探索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有效途径,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提供重要制度保障。一年来,省纪委省监委坚持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为核心,全面修订完善《浙江省监察业务运行工作规程》和《监察留置措施操作指南》。先后两次系统梳理了委机关现有108项相关制度,对其中24项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并精炼合并成17项。
高起点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先后两次对委机关各部门和派驻机构进行调配组建,省属派驻机构由35家减少至25家;派驻机构编制数平均达到9.8名,编制最少的由原来的4名增加到8名,在“一减一增”中达到了派驻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力量更加集中、监督更加有力的改革目标。
改革永不止步,创新永无止境。省纪委省监委还积极探索,分类推进高校、省属企业、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并指导督促市县两级全面完成新一轮派驻机构调整和人员调配。改革后,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共设派驻机构1228家,其中省市金融企业派驻机构12家,省市两级监委派出省、市属企业监察专员98名;省监委派出本科高校监察专员30名。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持续发力、精准出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年来,全省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492起366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18人。
省纪委省监委把牵头开展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会同14家职能部门,明确23个整治项目,重点发力、精准施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制定下发“六个一”工作方案,督促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情况交叉检查。2019年,赴东西部扶贫协作地区共开展监督执纪92批次,实地勘察375个项目,发现问题116个。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制定“打伞破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健全与政法机关会商协作机制,落实连点包案、提级管辖等制度。去年以来,全省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1527起271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248人,组织处理1468人,移送司法机关402人,查处充当“保护伞”干部1136人。对中央督导组移交的10件问题线索全部实行提级办理,严肃查办东阳市陈元宝恶势力犯罪集团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坚定不移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我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将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继续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大力提升正风肃纪反腐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持续深化清廉浙江建设,在高水平省域治理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