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4日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梁黎明
各位代表:
我受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车俊主任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一年主要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一年来,在中共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以“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为主线,发挥人大制度优势,提高履职行权效能,有力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切实推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为保障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7件,通过12件,批准35件,审查规范性文件72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8项,开展15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作出决议决定5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1人次,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恪守初心使命,不断增强我省人大工作走在前列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承载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常委会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强化使命担当,加强学习宣传教育,谋划高水平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思路举措,为推动人大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贡献浙江的智慧和力量。
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突出红船味、浙江味、人大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抓好学党史、上党课、强党建,加强集中学习研讨,组织现场教学,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坚持把主题教育与投身“三服务”活动结合起来,与促改革、助发展、保稳定结合起来,深入开展蹲点调研,助力解决企业、群众和基层集中反映的问题,着力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坚持把学和做、查和改贯通起来,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深入剖析问题,提出52条整改措施,抓好专项整治,对近年来171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修订27项制度,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通过主题教育,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始终与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共生共长、相伴相连、互融互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推动“两个高水平”建设是我省人大工作的职责所系,进一步增强了高质量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全力抓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每届召开一次省委人大工作会议,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定下的制度规矩。根据省委筹备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协助做好督查调研、沟通协调、文件起草等工作。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出台的《关于高水平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新时代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明确了我省人大工作继续走在前列的方向、重点、任务和举措。这充分体现了省委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为人大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注入了强大动力。我们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和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及时分解任务责任,推动会议精神落地落实;各地相继召开党委人大工作会议,迅速贯彻落实这一重要会议精神,合力推动全省人大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精心组织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及时传达全国人大常委会纪念座谈会精神,召开纪念省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开展理论研讨、立法座谈及专题宣传报道等系列纪念活动,参加长三角三省一市研讨会,回顾发展成就,总结交流经验,充分展示人大制度的优越性和生命力,不断增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自信。
持续强化人大制度宣传和研究。会同省委宣传部举办全省人大宣传工作培训班,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办好《浙江人大》杂志、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推进人大媒体融合,拓展人大宣传阵地。组织开展浙江人大新闻奖评选,其中推荐的优秀作品有5件荣获中国人大新闻奖一等奖。依托人大工作研究会平台,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形成一批研究成果,为推动我省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聚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开展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常委会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重点、精准选题,多方联动、多措并举,坚持以立法引领改革发展,以监督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落地。
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推动稳企业稳增长稳经济。民营经济是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是浙江的最大特色、最大优势和最大资源。在浙江,稳企业首先是稳民营企业,稳经济首先是稳民营经济。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再创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需要法治引领和保障。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把制定《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作为年度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全省上下联动开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审议作为年度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打出了一套人大履职行权组合拳,贯穿全年工作始终。年初,我们以“三服务”活动为载体,迅速在全省各级人大同步开展专题调研,对2200余家民营企业开展问卷调查,主任会议成员带队重点走访100多家企业,收集和梳理问题253个,送省级有关部门协调的54个问题基本得到解决。5月份,我们认真开展专项审议和专题询问,就政策落实落地、加大降本减负力度、破解融资难题、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提出意见。下半年以来,围绕解决制约民营企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营造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先后三次对《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进行审议。条例草案将现有的做法经验加以固化和升华,注重从制度设计上加以创新,重点就平等准入、保障措施、权益保护、规范发展等方面,作出了具有浙江特色的创制性规定。与此同时,我们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开展深化经济运行和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组织重大产业专题视察,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执法检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为重点推动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是引领改革创新、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路径。我们在全省广泛开展《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执行情况调研,部署各级人大开展代表主题监督活动,全省共有3.6万多人次代表参与。针对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7方面51个重点问题,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和贯彻实施力度,着力破解规定实施中的堵点难点等意见建议。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两条例”。在2018年开展“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和审议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等方式,跟踪监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强调要加强政策协同、落实激励政策、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培育中介服务机构,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有效衔接,作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为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审议了《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草案)》。调研台湾同胞投资保障“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推动台胞投资便利化。
以保障“三大攻坚战”为重点推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听取和审议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出台建立省政府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五年规划,推动建立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督,审查和批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参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专项行动,首次开展重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助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为加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审议了《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草案)》。针对超强台风“利奇马”引发的自然灾害,及时批准重大自然灾害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省级预算调整方案,保障灾区恢复重建。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听取和审议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推动这一制度在乡镇基本实现全覆盖。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明确污水处理运行维护目标、管理体制和收费制度,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开展海洋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海洋督察、全国人大执法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推动政府加大近海海域环境治理力度。开展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专题调研。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水污染防治、可再生能源执法检查。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开展消除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专项监督,就加大扶持力度、规范资产运营、强化农经队伍建设等提出审议意见;开展乡村振兴立法调研,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渔业执法检查,推动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
以服务对内对外开放为重点推动国家战略实施。着力推进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全面深化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各领域合作,加强立法协同和监督协作,参与长三角地区全国人大代表跨区域联合调研,对长江口至杭州湾近海水环境保护、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一体化进行视察。协同开展三省一市人大代表专题调研,推动太浦河水污染防治、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和新安江生态保护。着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深化对外合作交流。制定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对试验区的管理体制机制、规划建设与产业发展、贸易便利与监管创新等作出规定,保障试验区在国际贸易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发挥先行先试作用。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做好人大组团出访工作,接待美国国会众议院“中美工作小组”代表团等14批次150余人次的外事团,协助举办第四次发展中国家议员研讨班,参加第四届中美省州立法机关合作论坛。着力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组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为浙江扩大高水平开放发好声、出好力。
(三)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切实保障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
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常委会秉持“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的理念,紧盯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堵点,依法行使职权,努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
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儿童的健康成长,事关国家未来和家庭希望。为补齐我省学前教育这一短板,针对群众集中反映的普惠性均等化不足、“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采取全省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学前教育条例实施情况检查,主任会议成员带队赴14个县(市、区)29所幼儿园深入调研,同时发放调查问卷,对全省学前教育发展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整改,出台5方面14条处理意见,着力解决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供给、幼儿园建设规划布局、公共财政保障、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制定教育督导条例,对督导内容和实施、督学管理等作出规定。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明确家庭、政府、学校、社会的职责任务。制定精神卫生条例,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高等教育法、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检查。
依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社会治理是省域治理的重大任务。为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分工、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处置等内容。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整改要求,对加强全民安全生产教育、完善综合监管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制定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有效维护我省进出口秩序。制定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范围、登记、禁飞区域等作出规定。制定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保障地理信息安全。审议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公路条例草案,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修订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
依法加强执法和司法领域监督。扫黑除恶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重大举措。为推进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听取审议公检法司等机关专项报告,指出要善于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做深做细线索摸排核查工作,加大黑恶案件侦办力度,依法按期审结和执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筑牢法治底线。为严格落实执法司法责任制,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听取和审议公检法司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的报告。认真受理、转办群众来信来访3453件次,加强信访综合分析,督办化解重要信访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认真做好龙港撤镇设市有关筹备指导工作,就成立龙港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等事项作出决定。出台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指导意见,推动票决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推进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票荐工作,全省市县乡三级共票决(票荐)民生实事项目9919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做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工作,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及政府部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对提请任命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任前资格审查把关,在人大媒体进行公示。做好代表出缺补选和资格审查等工作。
(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推动人大履职更加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就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服务代表、受代表监督就是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常委会把代表工作放在与立法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密切同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对基层实际情况最熟悉,对人民群众的感受最真切,对上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最了解。为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自觉接受代表监督,我们建立常委会领导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座谈机制。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等领导同志先后主持召开5次座谈会,就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重要议题,面对面听取71位基层代表的意见建议。这一机制的建立,进一步畅通了代表反映民意的渠道,对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改进常委会工作产生了积极成效。健全“双联系”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多种方式联系代表930多人次。推动领导干部代表进联络站实现常态化。出台深化代表联络站工作和建设的指导意见,优化空间布局,推动联络站点进村庄、进社区、进楼宇,实现线上线下联系群众有机融合,构建代表全天候联系群众的网络体系,打造代表联络站“升级版”。完善代表活动组织体系,开展代表视察调研130多场次,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监督等工作870多人次,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不断夯实常委会工作的基础。
提升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质量。审议代表议案和办理代表建议,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19件议案已审议完毕,其中已通过的法规2件,提请审议法规草案1件,有的已列为立法调研项目。健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925件建议已按期办理并答复代表。“一府两院”高度重视办理工作,袁家军省长等省政府领导领衔办理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建议》等9件重点建议,主任会议成员带队督办了16件重点建议,有关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产学研创新体系、加快医疗保障体系改革等重点建议办理取得较好成效。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以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为重点,落实代表知情知政举措,多层次开展履职经验交流,举办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预算审查监督培训班,共培训代表380多人次。出台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强化履职登记,规范履职报告,严格履职管理。出台相关制度,加强和规范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做好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视察调研等保障工作。
(五)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推进人大建设
改革创新是保持人大工作生机活力的不竭动力。常委会进一步解放思想、拉高标杆,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推动履职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
健全人大全面从严治党机制。强化理论武装,完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先后举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一带一路”建设、金融风险防范等9次专题学习和讲座。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常委会党组建设,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28次,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设立9个专工委分党组,制定分党组工作规则。首次召开全省人大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常委会党组向省委常委会专题汇报11次,向省委请示报告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26件,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重点,抓好作风建设,深化调查研究,改进会风文风,加强文件数量管控,提高工作效能。
改进和完善常委会工作机制。加强立法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出台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完善立项、起草、审议、论证、评估等工作机制。实行重要法规草案起草“双组长”制,加强人大和政府之间法规起草沟通协调。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征求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提高法规草案审议质量等规定,扩大立法民主、提高立法质量。制定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出台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的办法,对深化会前调研、改进审议方式、加强跟踪督办、强化履职约束等提出明确要求。
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街道是城市治理体系的基础,街道人大工作是基层政权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截至去年6月,我省共有472个街道,约占乡镇(街道)总数的三分之一。针对撤乡镇设街道后人大监督在街道层面出现“盲区”等新情况新问题,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基层治理体系,经省委同意,在11个县(市、区)的29个街道开展试点工作。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办事、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总结经验与制定法规相结合,加强联系指导,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制定街道人大工作条例,规定人大街道工委在县级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明确人大街道工委的职责和组织建设,以及街道居民议事组织的性质、作用。条例作出了创制性安排,体现走在前列的要求,为开展街道人大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
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密切上下级人大之间的联系,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加有效地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更加主动地加强对市县人大的联系和指导,更加紧密地开展立法、监督、代表活动、研究宣传和机关党建等方面的上下联动。健全人大培训体系,举办9期全省人大系统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人大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按照数字浙江建设要求,统筹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合作机制,建成掌上办公平台,整体推进全省人大信息化建设。加强对新设立的社会建设委员会、更名后的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领导,指导市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开展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中共浙江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各级人大大力支持配合的结果,是省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热情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规制定与加强法规宣传、监督法规实施同步推进的力度有待加大,精准监督和有效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常态化机制还不够健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还需加大力度,上下级人大之间沟通联系机制还需完善。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研究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既是决胜年,又是攻坚年,也是为现代化长远打基础的关键之年。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交汇点上,做好这个特殊重要年份的人大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新期望,按照省委十四届历次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紧扣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围绕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聚焦中心工作、聚情民生关切、聚力依法履职、聚合代表力量,创造性地做好人大各项工作,为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加快“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紧扣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职,是今年省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要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标对表我省“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紧盯提高全面小康成色,聚焦稳企业、增动能、补短板、保平安,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综合运用立法、监督、决定等法定职权,更好地助力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更好地助力我省迈向现代化新征程。
省域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具体实践。围绕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履职尽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助力省域治理现代化,必须着力彰显人大制度优势,依托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在浙江的生动实践,支持和保证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必须着力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依法全面有效履行法定职权,推动提高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必须着力维护代表主体地位,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强化治理现代化的民意支撑;必须着力夯实人大工作基层基础,丰富基层民主形式,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一)着眼彰显根本政治制度优势,强化创新理论武装。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要把全面、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基本功和必修课,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要加强宣传教育和研究,切实推动这一重要思想和宪法法律知识进党校(行政学院)、进高校课堂。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干部开展人大制度理论和宪法知识集中培训,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根本政治制度意识。举办人大制度与省域治理现代化专题研讨会,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研究会平台作用,努力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推进人大融媒体建设,依托省级主流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加大人大制度和人大履职的宣传,普及人大知识,讲好人大故事,展现代表风采,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
(二)着眼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立法是实现省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前提。围绕“促进高质量发展立法、惠民立法、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协同立法”五大重点领域,及时调整立法调研项目库,统筹推进立改废释,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下转第七版)
(紧接第四版)认真组织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医疗保障条例;修订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水资源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继续审议地方金融、电子商务、非机动车管理、公路等条例草案。与沪苏皖同步制定大型科学仪器共享规定。组织开展公共数据管理、快递业促进、国土空间规划、防汛防台抗旱、综合行政执法、实施环保法办法、中医药、标准化管理等立法项目调研。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完善法治体系的部署,对我省现行有效法规开展全面系统清理。健全立法体制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落实好法规草案起草“双组长”制,发挥好立法基层联系点作用,坚持立法听证、专家论证、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做法,推进立法精准化、精细化、精干化,不断提升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坚持把法规实施放在和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丰富法规宣传形式,健全法规新闻发布会制度,推动“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落实,探索建立法规实施情况动态跟踪和主动报告制度,确保“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好对设区的市和景宁畲族自治县立法审查和指导,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着眼推动重大决策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出“盯住法”“管好钱”“把牢图”,认真组织实施年度监督计划,坚持和完善联动监督、跟踪监督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努力提高监督工作的深度和精准度。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采取全省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听取和审议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推动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深入实施。跟踪监督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执法调研。跟踪监督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促进补齐集体经济发展、低收入农户增收短板。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组织部分全国和省级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跨区域视察。结合各地实际,组织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最多跑一地”“四大建设”主题监督活动。紧盯科技创新、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十个领域36个短板,监督“十三五”规划纲要执行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就全面整合各类开发区(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开展专项调研。听取和审议关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报告,加强计划执行和预决算审查监督。围绕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全省联动开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矛盾纠纷调处“最多跑一地”专项监督,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和省委要求,适时听取和审议省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听取和审议关于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组织专题询问;跟踪监督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组织华侨权益保护执法检查;监督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听取和审议关于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拓展监督领域,丰富监督手段,创新监督方式,推动人大监督更加精准有效。
(四)着眼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做深做实人大决定工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是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治理方式。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把握重点、完善程序、健全机制,使决定权成为人大履职行权的重要手段。在开展相关监督工作的同时,作出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推进我省城乡公共医疗服务均等化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作出关于加强县域医疗服务建设方面的决定。为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完善基层治理格局,围绕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开展专题调研并适时作出相关决定。持续推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进一步把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健全沟通协调和议题提出、实施等机制,强化调研论证,提高决定决议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力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及时将人民的关切转化为实际行动。
(五)着眼畅通民主主渠道,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各级国家机关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对自己选举和委派代表的基本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论述,树牢服务代表意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制定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全方位协同推进代表工作。完善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机制,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加强组织协调,促进“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规范化常态化。深化和拓展代表联络站功能,把联络站建设成为代表联系群众的好桥梁、代表履行职责的好平台、国家机关听取代表意见的好场所。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完善议案建议“提好、办好”工作机制,推动落实代表建议办理“一把手”责任制,加大督办力度,提高问题解决率。开展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调研。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提高代表培训质量,完善代表履职登记管理,开展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工作,健全代表辞职和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代表履职行为。
(六)着眼固基础强基层,提升人大履职能力和整体水平。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是新时代我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要强化制度意识,提高制度执行力。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常委会党组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人大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巩固和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长效化。深入推进“三服务”活动,创新人大“三服务”形式和载体,推动更多人大代表深入企业、群众和基层,实打实帮助解决问题。开展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浙委发〔2019〕21号文件落实情况调研。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修改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和会议工作程序。组织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评选活动。加快建设立法智能辅助平台、全省人大财经监督综合系统,推广使用全省民生实事项目库管理系统,提高全省人大工作信息化水平。健全对外交流机制,加强与友城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方议会的交往。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根基。要健全与市县人大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市县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加大人大干部培训力度,推动基层人大履职能力建设,夯实全省人大工作基础。积极探索开展国家级开发区功能区人大工作。全面贯彻实施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和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基层人大在畅通民主渠道、推进基层治理中的作用。
各位代表,奋斗创造历史,实干造就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三个地”的政治自觉和排头兵姿态,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浙江新篇章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