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为民营企业发展护航
本报评论员
盛会发新声。浙江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意味着浙江走上了依法保护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道路。作为本届人大首次开展的大会立法活动,此举充分彰显浙江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两个毫不动摇”的有力贯彻,充分彰显浙江对民营企业的真重视真关心真支持,充分彰显浙江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
立法需求,摆在眼前。民营经济是浙江发展当之无愧的主力军,占浙江GDP比重超六成、企业数量超九成,2019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9%、出口增长10%。通过实施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31条”、减税降费等政策,浙江有效保障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2020年,浙江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进一步让民营经济发展得香香的、壮壮的。推助我省民营企业爬坡过坎、转型升级、攻坚克难,打破各种“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需要通过更加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进一步优化社会环境和营商环境。
立法工作,顺势而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有赖于法治的不断完善。新时代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呼唤更高标准的法治建设。前不久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作为“三个地”的浙江在立法上先行一步,从打破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现实障碍出发,进一步竖起“防护网”,划清“边界线”,亮出“公平秤”,大力夯实平等保护各市场主体的法治环境,必能再铸浙江民企发展的新优势。
立法成果,贵在创新。作为全国省域层面第一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的出台,是新时代省级人大立法工作的有力创新。《条例》着重发挥了人大在立法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将立法调研与“三服务”活动结合,充分听取吸收各界意见。在规定政府职责、推动民营经济“平等准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等关键领域,相关规定细而实、可操作性强、突破性显著。这些创新最大限度体现了“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的方针政策,必将有力助推民企破解发展痛点难点。
立法收效,重在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制度设计,体现着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追求。这就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执法部门充分把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让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对民营企业来说,把握好政策创造的机遇正当其时。卸下思想包袱,鼓舞起信心、修炼好内功,紧随浙江“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脚步,穿越风雨,必能与下一道彩虹不期而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