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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发布

  本报杭州1月9日讯 (记者 李灿 通讯员 史隽) 1月9日,省检察院发布2019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包括杭州市检察院办理的盛某某正当防卫案,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办理的胡某某等人涉黑案,永康市检察院办理的涉“新型平板走步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办理的瞿某某侵犯英烈名誉民事公益诉讼案,江山市检察院办理的保健品虚假宣传行政公益诉讼案等。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案例覆盖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领域,经过严格申报、初选、评审、评定等程序才最终确定,反映了我省检察机关2019年的重点工作,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据了解,过去一年,我省检察机关加强侦查监督,纠正漏捕、漏诉1678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53件;加强民事执行监督,立案1758件,发出检察建议1483件,纠正1466件;狠抓行政执行监督,行政执行监督办案数居全国首位;开展英烈保护专项监督,对16起侵害董存瑞、黄继光等烈士名誉荣誉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以大数据、智能化为牵引,关注黑恶势力、侵害民营企业、民间借贷、劳动纠纷等领域,查办虚假诉讼案件2861件,涉案12亿余元。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省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平安浙江”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三服务”活动,积极为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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