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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要闻

致我省广大车主

  尊敬的车主:

  今年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要求力争2019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5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明确要加快ETC推广应用并提出具体措施。

  截至12月18日,我省在籍车辆ETC用户总量达1306万,越来越多的车主正在享受ETC带来的便捷和优惠。从2020年元旦起,我省高速公路收费站一般只保留少量人工车道,如您因没有办理ETC而走人工车道,将影响您的快捷通行。今后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只有安装了ETC的车辆才可享受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我省机场、火车站等交通枢纽,乃至景区、商场、医院停车场也将启用ETC。

  另,我省已于11月1日正式启动记账式货车ETC套装发行。根据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货车单卡用户不再享受通行我省国资路段八五折通行费等优惠政策(含运输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请在年底前尽快升级为ETC套装用户。

  近日,我省已启动对本省发行的已安装ETC车载装置的集装箱车辆和8、9座小型客车的召回升级工作,请上述用户及时办理相关业务。详情请登录我省ETC用户服务网站(www.zjetc.cn)或关注“浙江ETC”微信公众号查看业务公告。

  办理需知:

  个人用户:携带个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原件。

  单位用户: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原件。集装箱(含集装箱牵引车)车辆还需携带道路运输证原件。

  办理渠道:省内各合作银行网点,全省主要收费站、服务区,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等均可免费办理。用户也可联系原发行单位集中上门免费办理或搜索关注“浙江ETC”微信公众号、登录支付宝足不出户在线办理。

  详情请询:(0571)88891122。

  浙江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用户服务中心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5 致我省广大车主 2019-12-25 浙江日报2019-12-2500004;浙江日报2019-12-2500005;浙江日报2019-12-2500006 2 2019年12月2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