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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观点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浙江久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公开竞价转让,债务企业为浙江久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务企业所在地为浙江省杭州市,截至2019年12月16日,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329059101.56元,其中债权本金为人民币313500000元,利息、违约金为人民币15559101.56元(利息、违约金计算截至2019年12月16日,之后的利息、违约金依据《债务重组协议》(编号:中长资(杭)合字〔2014〕160号)、《债务重组协议补充协议》(编号:中长资(浙)合字〔2017〕183号)等协议计算,但有法院判决则以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内容为准),担保方式为:抵押(位于杭州市上城区鑫隆商务中心的杭政储出(2009)73号、74号地块商业金融用房在建工程(土地不动产单元号为330102 005006 GB00087 W00000000,不动产权证书编号:浙(2017)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99806号,坐落于上城区钱江路258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5358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30100201200255号)抵押,目前剩余抵押在建工程67576.89平方米)、质押(浙江久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和保证担保(保证人:特福隆集团有限公司、黄虹、房保平、房玮、林仙领)。

  处置方式:单户通过竞价方式进行公开转让。

  债权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长城公司对外网站查询(http://www.gwamcc.com)或与我分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竞买人资格: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如需分期付款的,应不晚于竞价会报名截止前1个工作日向我分公司提交书面分期付款申请,并接受我分公司的资格审查)。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19年12月23日,本公告自发布日起3个工作日内有效。

  竞价日程安排:此次竞价投标日为2019年12月26日10时,现场开标,地点在杭州市上城区邮电路23号浙江长城资产大楼。采取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转让,现场将聘请公证机构对此次竞价程序进行公证。竞买人须在2019年12月25日16时前向指定账户缴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580万元。

  本公告发布有效期限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胡轶平

  联系电话:(0571)85167848

  邮件地址:

  hyp.hz@gwamcc.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邮电路23号浙江长城资产大楼8楼

  邮政编码:310006

  举报电话:(0571)85063618

  邮件地址:

  yyuan@gwamcc.com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浙江久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公开竞价转让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9年12月23日


浙江日报 观点 00009 2019-12-23 浙江日报2019-12-2300014;浙江日报2019-12-2300013;浙江日报2019-12-2300015 2 2019年12月2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