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