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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创新浙江

想打假官司
领到真罚单

杨敏儿

  不久前,一名诸暨蒋姓男子因为到法院打“假官司”被处以拘留7日、罚款10000元的处罚!这也是诸暨法院近年来针对虚假诉讼开出的首张罚单。拿到处罚决定书的蒋某表示:“真是肠子都悔青了……”

  蒋某和陈某是生意伙伴,两人之间的纠葛可以归纳为两笔款项:1.塑料机款。2.模具款。早些年,两人的塑料机款往来由陈某出具的一份金额15万元的欠条载明。而模具款却是导致两人矛盾升级的根结所在。关于模具款的金额、支付时间、方式等问题,两人是闹得“火花四起”,甚至上派出所调停,还由调解委员会出具过调解协议,但矛盾仍未得到解决。蒋某心中愤懑难平,于是便想去法院起诉陈某对其施压。于是,蒋某拿着塑料机款的欠条和模具款的调解协议,起诉陈某欠债不还。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循例涉案的相关证据都需当庭提交并双方质证,此时,被告陈某提出,事实上,他早就付清了塑料机款的全部货款本金。付款方式是交给蒋某一份承兑汇票10万元,交给蒋某妻子一份承兑汇票5万元,并提供了相应证明。

  在法官多次追问及强调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之后,蒋某在恐慌之下将事实和盘托出,他的确早已收到15万元的承兑汇票,上法院起诉是为报复陈某而蓄意为之。

  法官认为,蒋某隐瞒绝大部分债务已清偿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作虚假陈述,虽悬崖勒马,但已经严重扰乱诉讼秩序,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对蒋某处以拘留7日,罚款10000元的处罚。并针对本案事实,驳回原告蒋某货款本金部分的诉讼请求,相关诉讼费用由蒋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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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到真罚单
2019-12-16 浙江日报2019-12-1600006 2 2019年12月1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