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也可以买卖
本报记者 郑文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我国正在建设多种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机制,包括用能权交易机制、碳交易机制等。
什么是用能权?简单来说,就是用能企业在一年内按规定可以消费的能源总量“天花板”。用能权交易,则是在一定区域的能源总量“天花板”下进行企业交易的行为。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浙江、福建、河南和四川作为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地区。试点至今,进展如何?在2019中国节能与低碳发展论坛上,国家节能中心推广处副处长辛升拿出了浙江的成绩单——作为试点地区之一,浙江省大胆探索,按照“统一标准、网上交易、实时监管、在线清算”的原则,稳步推进用能权交易工作,截至2019年7月,浙江省已有26个县(市、区)开展交易活动,累计实施交易项目643个,涉及资金1.67亿元。
用能权交易的好处显而易见。在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助理院长徐洪峰看来,它能够将制造业环境成本内部化,保障节能环保和低碳产业的绿色收益,推动建立正向激励的绿色金融政策。
碳排放权交易也是如此,碳排放权是指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取得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的权利。减排成本低、减排空间大的企业,可将剩余配额售给配额不足的企业,从中获益——这就是碳排放权交易的原理。
作为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用市场机制来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2017年12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的发布标志着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正式启动。
“尽管有国际碳市场和我们试点积累的一些经验,但这仍然是一项非常具有挑战性的工作。”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在11月27日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
在谈及碳市场建设下一步有何举措时,他透露,在原有全国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的建设方案提出以后,生态环境部又组织专家做了优化评估,待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后,将会开展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这对于全国碳市场来说将是向前迈进的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