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18版:金专刊

富阳区启动“按揭贷”登记业务办理

  从今年8月起,杭州市富阳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开放“按揭贷”登记业务,尚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可再次抵押。

  “按揭贷”业务本身是合法的,但考虑到“按揭贷”的资金如果流向楼市,属于变相加杠杆,所以历来是明令禁止的。近年来,随着不动产的价值日益攀升,房产按揭后的余值也越来越明显。例如一套住房于2012年购买,当时房价140万元,贷款56万元,按揭20年,如今该套住房价值300万元,除去归还银行的几十万元,仍有200多万元的余值。如何使这部分余值得到有效合理的利用?

  对此,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联合多家银行,进行了多方探索、大胆尝试,最终决定开放办理“按揭贷”登记业务。

  “市民办理不动产‘按揭贷’业务后,其业务与顺位抵押业务虽然有较大差别,但其实质还是抵押(按揭)后仍有余值的,可以再次抵押以担保新增债权,特别是抵押的设立不会侵犯前按揭权利人的利益。”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按揭贷”登记业务的开放,并不意味着所得资金可以随意使用。各家银行要做好资金监管,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楼市。 (商洁 陈丽璇)


浙江日报 金专刊 00018 富阳区启动“按揭贷”登记业务办理 2019-12-06 20147528 2 2019年12月0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