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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深读

将改革推向纵深

  浙江省在规范执法、执法监督以及综合执法改革等方面均走在全国前列。早在2006年,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就提出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多年来,浙江不断加强统筹协调、注重顶层设计和基层智慧相结合,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注入新的动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出了新的重要部署,提出要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浙江不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核心就是通过整合、优化政府执法力量和执法资源,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扰民”、提升执法效能,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实现从部门碎片式管理到整体政府型治理的转变为目标。所谓综合行政执法,就是行政执法的综合。改革通过深化城市管理等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整合组建五大领域部门专业执法队伍,下沉到基层试点“一支队伍管执法”,并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省级层面的综合行政执法指导部门,不断加强执法协同,优化执法资源,构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的协同高效体系。

  改革的下一步推进,一是要以建设好、应用好全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为载体,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行政执法领域的延伸。浙江正在从“网络大省”向“网络强省”迈进,在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要用好这一优势,不断探索和发展执法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二是要发挥好省级综合执法指导部门的统筹协调职能,处理好改革中“条和块”“权和责”“规范和效率”“速度和稳健”的关系。三是要跟踪改革、研究改革。浙江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的良好基础、在综合执法改革领域的先行实践,其可以总结的经验、改革中遇到的前沿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路径、方案,对于浙江,对全国,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作者系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浙江日报 深读 00007 将改革推向纵深 2019-12-04 20129620 2 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