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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涉及51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着力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将全省推广

  本报杭州12月2日讯 (记者 王世琪 通讯员 余泽华) 12月2日一大早,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局工作人员邵雷宾来到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帮助自贸区一家公司办理营业执照。从递交材料到执照拿到手,整个过程不到1小时。

  这是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全覆盖试点的第一个工作日。很快,这种便利将不再是自贸区的专属。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20年1月1日起,该项试点工作将在全省推广。

  “证照分离”旨在推动“照后减证”,大幅减少行政审批,着力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据了解,我省自2018年1月起在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涉及10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并于当年11月10日起在全省推广。截至目前,全省共办理“证照分离”事项59.5万件。

  今年11月27日,省政府正式印发《浙江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同步公布了《浙江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2019年版)》,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涉及我省51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

  据了解,对51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我省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在中央层面改革方式基础上,我省有17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了更大力度、更优服务、更简审批的改革举措,其中,进一步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的有121项、涉及审批权限下放的有84项。

  省大数据局将强化统筹协调和技术支撑,大力推进数据共享、数据归集和数据成果应用,为改革提供数据支撑。同时,我省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监管,健全完善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

  “我们将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推进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着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进一步持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将全省推广 2019-12-03 20131231 2 2019年12月0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