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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乡村振兴资金分配引入竞争机制

奖补资金落谁家,答辩会上看高下

  本报杭州11月15日讯 (记者 许雅文 金梁 通讯员 何法顺) 11月15日,经过评选与公示,杭州市临安区等20地成为我省首批省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建设县。值得一提的是,首批“示范”是靠他们自己“争”来的。

  11月5日,30个县(市、区)的代表来到杭州参加一场特殊的考试。他们陈述各自数字乡村建设的基础、优势和发展思路,接受评委问询,并现场评分。入围者将成为浙江首批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建设县,每个地方第一年获得4000万元省级乡村振兴奖补资金。

  开展万亩水稻一体化精准灌溉、新增2万亩物联网感知鱼塘、开展全县域农业农村数据标准规范建设、建设山核桃生产数字化示范园……参加答辩的代表们尽情描摹着现代农业发展的蓝图。现场评委的提问也直指问题,“这个项目很不错,但是政府怎样摆进去”“实施方案还是粗线条的,不够细化”“少一些戴帽子的说法,多一些针对性的措施”……

  日前,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文件,计划用5年时间投入100亿元实施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政策。“告别过去撒‘胡椒面’似的资金补助形式,约一半的钱要用于竞争性分配。”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王振权介绍,这意味着每年拿出8亿元至10亿元用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建设。

  “要想走得远,就要看这笔奖补资金能撬动多少社会资本。”评委之一、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与市场信息处处长朱勇军说。

  “县域争取成为示范建设单位,可以大大提高乡村产业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现场参与答辩的代表告诉记者,这有利于改变块状化、分散化的产业发展模式,集中力量提升农产品的生产与加工、农业旅游等新型业态的比例,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奖补资金落谁家,答辩会上看高下 2019-11-16 20072137 2 2019年11月16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