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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农民异地搬迁

  2005年,切实落实促进农民增收和扶贫开发的各项政策,全省全面实行免征农业税,下山异地脱贫5万人;2006年,5万名困难群众下山异地脱贫;2007年,实现异地脱贫5万人以上,把重点生态公益林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亩12元;2008年,将欠发达地区下山搬迁农户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5600元,帮扶5万人异地脱贫;2009年,完成高山远山区、地质灾害危险区、重点库区贫困群众下山搬迁5万人;2010年,完成欠发达地区、重点库区和海岛等困难群众异地搬迁6万人以上;2011年,欠发达地区、重点库区和海岛地区完成异地搬迁6万人以上。

  浙江继续推进异地搬迁。坚定不移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道路,从转变观念、完善规划、强化配套着手,全面考虑生态保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人口布局等因素,鼓励偏远乡村的整村搬迁,使异地搬迁工作与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相互促进。2018年,全省完成异地搬迁3万人,总项目投资17.4亿元。

  (本报记者 许雅文)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农民异地搬迁 2019-10-29 11242870 2 2019年10月2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