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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要闻

退休岂是贪腐者的“保险箱”

——绍兴市政协原副主席陈建设受贿案剖析

  “退休15年还来投案,这不仅是对我自己的交代,也希望给所有临近退休的领导干部敲响警钟。”9月24日,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陈建设受贿案,这位站在法庭被告席上的66岁老人,正是一度引起媒体高度关注的绍兴市政协原副主席陈建设。

  今年2月15日,农历春节刚过没多久,他主动到省纪委省监委投案。而今,这起案件终于有了结果。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建设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陈建设利用担任绍兴市副市长、绍兴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建筑资质办理、项目移建等事项上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25万元。鉴于陈建设具有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全部犯罪事实的自首情节,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认罪、悔罪,具有法定、酌定减轻及从轻处罚情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对于这个结果,陈建设坦言,接受法律制裁是对他忘记初心的一种惩戒。

  人走茶凉前,“铺路搭桥”办企业

  知罪、认罪、悔罪,这是陈建设在法庭上说的最多的字眼。“走得再远,也不能忘记自己的初心。”对于这点,现在的他感受颇深。

  从1976年知青返城后进入当时让人羡慕的国有食品公司工作,到后来顺利进入机关工作,用13年时间从一名普通科员到担任绍兴市副市长——“这个阶段,陈建设一直兢兢业业,调查并未发现任何违纪违法行为。”省纪委省监委相关工作人员说。

  然而,人生的每一步都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作为党员干部更不能忘记自己的初心。转折发生在2003年,这一年陈建设50岁,有关领导找他谈话,决定让他去政协任副主席。这让一心希望在副市长任上继续干下去的他,出现了心态上的失衡:“‘官’当不成了,何不办企业赚钱?”此时的陈建设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

  办企业需要资源,而自己掌握的权力就是最大的资源。陈建设决心在人未走、茶未凉之时,实现所谓的“人力资本价值”转换。

  在贪欲的驱使下,陈建设开始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铺路搭桥”。经秘书介绍,他认识了在当地颇有影响力的老板孙某某。此时的孙某某正准备进军房地产行业,有副市长陈建设的加盟更能让他如虎添翼。两人见面,一拍即合,随即决定合办房地产企业。

  2003年3月25日,陈建设正式向组织提出了提前退休的申请。然而,还未等到组织批准,他就迫不及待地办起了企业。同年4月18日,孙某某出资3000万元成立了浙江永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建公司”),陈建设持股15%。除此之外,陈建设还在多家公司违规取酬。调查发现,陈建设在职期间及退休后3年内到原职务管辖地区的企业浙江天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永建公司、绍兴北辰置业有限公司兼职取酬,共计233.0475万元(税后)。

  拿公权变现,收受巨额贿赂

  “我所犯错误的根源是理想信念缺失,核心是权钱交易、公权变现,直接动因是贪欲膨胀。”在长达6页的忏悔材料里,陈建设深入剖析了自己的问题。“公权变现”一词,高度概括了陈建设违纪违法的路径。

  2003年,刚刚成立的永建公司并无三级建筑资质,这就意味着无法参与重要项目的招标。时任绍兴市副市长的陈建设,一个电话打给住建部门,几天内就顺利获得了相关资质。

  之后,孙某某成功竞拍了“国际摩尔城”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然而,该地块核心位置有一个文保项目“泰来裳”当店。如果文保项目不移建将会影响整个项目规划,给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得知此事的陈建设,又拿起电话,给当地的文旅部门打了一声招呼。随后,“泰来裳”当店被顺利移建。仅10余天后,陈建设就正式卸任副市长,转任绍兴市政协副主席。

  为“感谢”陈建设对永建公司的全力投入,2003年9月,孙某某如约指示他人将200万元“下海补偿金”存入陈建设女儿的银行账户。一个月后,陈建设将其中100万元退还孙某某,实际收取100万元。为进一步形成利益共同体,孙某某还以半价入股的方式,给予陈建设入股“优惠”。

  2004年3月18日,距离陈建设提出提前退休申请已近一年,孙某某提出将原先商定的股份办理工商登记。此时的陈建设非常矛盾:“因组织尚未批复我辞职退休,按规定是不能入股的,但另一方面又怕夜长梦多,到时候如果一个什么变化,股份没了也蛮可惜的。”最终,陈建设败给了贪念,决定让女儿代持股份,等退休手续办理后,再转到自己名下。

  同年4月1日,孙某某将永建公司的股份登记到陈建设女儿陈某名下,根据股权划分,陈建设本应缴出资额为1050万元,然而实际只出资525万元,剩余的525万元均由孙某某代付。同年7月31日,孙某某又将上述股份登记转入陈建设名下。

  退休15年,最终选择主动投案

  2004年9月,组织正式批复陈建设提前退休。现在回过头看,恰恰是他退休前一年的违纪违法行为,为其晚年生活埋下了祸根。

  2019年农历新年,是陈建设过得最特殊的一个新年。2018年底,省委巡视组对绍兴进行巡视,此时的陈建设,知道自己的腐败行径已难逃巡视组的火眼金睛,也难逃党纪国法的追究,他打算过完这个新年,就向省纪委省监委交代问题。

  农历正月十一,陈建设在一位同事的陪同下,到省纪委省监委主动投案,并退出625万元受贿款及3155.6万元孳息,共计3780.6万元。

  留置期间,陈建设如实供述了自己的问题,并讲述了自己的矛盾和挣扎。为什么退休15年还选择主动投案?对陈建设而言,这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震慑,也是来自组织的谆谆教诲:“我知道组织已掌握了我的违纪违法事实,当时想了两条路:第一逃往国外,但现在已有很多‘百名红通’人员被陆续追回,说明这条路已走不通;第二就是主动投案,与其组织找上门,不如主动向组织交代,坦白从宽,争取从轻处理。”

  回顾自己的人生历程,陈建设感慨万千,又后悔莫及,特别是退休前收受了所谓的“入股本金”和“下海补偿金”共计625万元,这让他不得不为自己的贪欲付出沉重的代价。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贪腐就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审判,哪怕是退休15年。‘退休’绝不是贪腐官员的‘保险箱’。”省纪委省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法庭上,陈建设一再回头,看看坐在身后旁听席的家人,不舍之情依稀流露,接下来,他不得不接受法律制裁,面临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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