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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湖州成立南太湖新区法院

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

  本报湖州10月15日电 (记者 钱祎 李世超 通讯员 何姣) 10月15日上午,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正式揭牌成立,全院法官胸佩法徽,高举右拳,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我们有一支朝气蓬勃的专业队伍,员额法官9人,硕士以上学历5人,平均年龄31岁。”在审判大楼,该院副院长闵海峰向记者介绍情况。

  2018年5月,省政府宣布浙江省大湾区建设战略,明确提出打造湖州南太湖新区等四大新区。同年12月,最高法院批复同意设立南太湖新区法院。

  南太湖新区法院除管辖新区范围内的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外,还跨区域集中管辖湖州市的环境资源一审案件,并实行涉环资的一审民事、刑事、行政及执行案件“四合一”归口办理,探索新型环资审判体制改革,推进环资审判专业化、集约化,为美丽浙江、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更多经验。

  南太湖新区法院辖区总面积225平方公里,主要包括6个街道,常住人口27.5万,流动人口近10万,内设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5个部门。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 2019-10-16 11193043 2 2019年10月1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