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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潮专刊

  上述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土地成交后的总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上述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不允许境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与竞拍【报名开始日前仍欠交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越城区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绍兴市越城区按本条要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出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三、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操作。

  四、出让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绍市自然告字[2019]43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从互联网上下载获取(本公告发布后6个工作日内上传),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tdjy.zjdlr.gov.cn/GTJY_ZJ/go_home)进入绍兴市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

  五、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交纳和竞价原则

  (一)报名时间

  凤林西路以南1号地块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9日上午9时至2019年10月29日下午4时前。

  JH-09-02X-28、31号地块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1日上午9时至2019年10月21日下午4时前。

  (二)竞买保证金

  凤林西路以南1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4520万元,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应在2019年10月19日上午9时起至2019年10月29日下午4时前交纳到指定账户内(不得委托第三方代交),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下午4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JH-09-02X-28、31号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1550万元,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应在2019年10月11日上午9时起至2019年10月21日下午4时前交纳到指定账户内(不得委托第三方代交),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下午4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竞价原则

  本次出让网上拍卖交易不设底价,凤林西路以南1号地块增价幅度为200万元或200万元的整数倍;JH-09-02X-28、31号地块增价幅度为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确定竞得入选人的具体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凤林西路以南1号地块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其中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JH-09-02X-28、31号地块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其中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三)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四)凤林西路以南1号地块需建设一定数量的回购安置房,由竞得人负责投资建设,建成后由绍兴市城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整幢回购,用于征收户安置,安置房实行全装修,成品交房,装修费用标准不低于500元/平方米,安置房回购价为16000元/平方米、汽车停车位回购价为15万元/只。

  (五)凤林西路以南1号地块回购安置房付款方式为在地块所有房屋主体结构结顶后30天内向竞得人支付总价的35%;在地块所有房屋及场外竣工并综合复核验收通过后30天内,再向竞得人支付总价的30%;在取得回购房不动产权证后30天内,再向竞得人支付总价的30%;在回购房全部交付之日起满2年后30天内,向竞得人付清余款。在不动产权证登记前,暂按有资质的测量机构测绘报告作为付款依据,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的面积为准。

  (六)凤林西路以南1号地块回购安置房建设位置为地块东南角,集中连片建设,其套型要求为按照建筑面积80平方米一种基准套型,套型建筑面积正误差不超过5平方米,不得出现负误差,共计208套,层数为26层,为1单元4户,层高为3米,停车位尺寸不得小于2.5米×5.5米。该地块回购安置房建设要求、规划经济技术指标等详见地块规划条件书和安置房回购协议。

  (七)凤林西路以南1号地块竟得人要做好回购人绍兴市城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不动产登记,同时要协助办理安置户的不动产登记。

  (八)凤林西路以南1号地块内须根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设置10KV开闭所,服务于本地块及周边区域。

  (九)凤林西路以南1号地块内需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建成后无偿移交项目所在的政府指定部门。

  (十)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凤林西路以南1号地块竞得人须与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签订地块《项目开竣工监管履约协议》,与绍兴市城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凤林西路以南1号地块住宅房屋回购协议》;JH-09-02X-28、31号地块竞得人须与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签订地块《项目开竣工监管履约协议》和《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

  (十一)凤林西路以南1号地块北侧需种植高大树木。

  (十二)凤林西路以南1号地块建筑屋顶以人字坡为主,楼顶的出入都要有控制设计。

  (十三)凤林西路以南1号地块在建设过程中不得有境外背景的公司及境外人员参与,建成后不得向境外人员销售(租赁)。

  (十四)JH-09-02X-28、31号地块位于地面沉降低易发区,建设单位按照《JH-09-02X-28、31号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防治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五)JH-09-02X-28、31号地块带设计方案出让,业主须严格按照设计条件书及附带的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建筑工程设计图纸。

  (十六)JH-09-02X-28、31号地块A地块须与周边轨道交通站地下连通。

  (十七)JH-09-02X-28、31号地块B地块需要在建筑内部配建一个移动中心站,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建成后移交给镜湖新区开发办指定单位)。

  (十八)JH-09-02X-28、31号地块A、B两地块各项技术指标需统筹考虑,两地块间允许采用桥梁连通,但须符合航道要求。

  (十九)JH-09-02X-28、31号地块内地下室设置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600平方米的集中能源站,为本项目及周边区域服务,相关技术要求需满足公用事业集团关于能源站的相关要求(建成后移交给镜湖新区开发办指定单位)。

  (二十)JH-09-02X-28、31号地块建筑面积除商业、集中能源站及移动中心站外,其余为整体产权不得分割。

  (二十一)上述地块竞拍结束后,竞得人及时到国家安全机关办理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手续,落实国家安全防范要求。

  (二十二)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其他竞买人所交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退还(不计息),竞买人需凭本单位退款指示函及其他有关手续到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竞买保证金必须退至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二十三)对竞买规则和网上交易系统技术相关问题如有不明可咨询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对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如有不明可咨询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部。

  联系方式:

  规划建设部用地处:胡女士

  电话:(0575)88718153

  规划处:寿先生

  电话:(0575)88203615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

  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交易业务)周女士

  电话:(0575)88024297

  (网络业务)李先生

  电话:(0575)88021446

  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胜利东路375号616室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绍市自然告字[2019]43号

  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19年10月22日上午9时,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JH-09-02X-28、3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9年10月30日上午9时,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凤林西路以南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30日

  地块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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