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巡察推动清廉建设
陈胜峰 编辑 江于夫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今年5月,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明确了市县巡察工作的定位、作用和具体要求,总结分析了市县巡察的实践经验、突出问题。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从讲政治、讲方法、讲落实出发,纵深推进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争当“清廉浙江”建设的示范标杆。
高质量落实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巡察作为党之利器、国之利器,其本质是政治监督,要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我市作为“清廉浙江”建设的先行地之一,连续6年获得温州市全面从严治党考核优秀,巡察监督有效地发挥了保障作用。我们要坚定扛起巡察工作的政治责任,建立“市委负总责、书记亲自抓、层层抓落实”的巡察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三个坚持”:
一要坚持以上率下。认真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市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巡察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推动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要坚持聚焦重点。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深入检查落实“三大攻坚战”、“最多跑一次”改革、“三服务”活动、“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整改理论学习走过场、党委议事规则不规范、村级党支部党务工作做假账等基层突出问题。
三要坚持多方协同。加强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监督有效贯通,与组织、宣传、财政、审计、信访、政法等部门协作联动,形成巡察工作的整体合力。
高质量推进监督全覆盖,实现巡察利剑一竿子插到底。巡察的方向在基层、重点在基层,既要坚持党组织建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根据全覆盖目标任务要求,我们要制定符合实际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任期内98个市直单位(国有企业)和乡镇(街道)、520个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同时,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边总结、边运用、边完善,进一步把握新时代巡察内在规律,更好指导和推动工作。
一方面,针对村(社区)量大面广、巡察力量不足、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市委组建农村专项巡察组,与常规巡察组在力量配备、进驻联动、程序规范、督促指导、资料归档上做到“五同步”,并划分“重点、一般、平稳”三类村(社区),创新推行“同步式”“联动式”“交叉式”巡察,推动村(社区)巡察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另一方面,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挖市直机关、乡镇(街道)等部门单位存在的执法不公、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以及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
高质量抓好整改落实,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巡察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察的效果还要坏。要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加强综合分析,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使巡察工作管长远、见长效。我们要坚持查纠并举、紧盯问题整改,以整改落实为着力点,从严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要在清单管理上下功夫,着力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按照“六见”要求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推动纪委、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要在结果运用上下功夫,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处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和完善问题整改跟踪回访、巡察整改定期汇报制度,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问责,去年查办了温州市首例反馈问题消极整改案件。
三要在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全面推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评估验收制度,围绕两个方面、7项指标、4种量化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评估验收,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同时,针对体制机制上的共性问题,在全市举一反三、综合治理,构建长效机制,以机制创新扩大巡察成效。
【作者为温州市政协副主席、瑞安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