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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集体腐败“进笼子” 监管不力“挨板子”

——《新松阳》采编中心集体腐败案的背后

  本报讯 (通讯员 颜新文 陶伟科 记者 丁珊) 日前,松阳县召开“清廉机关”建设研讨会,开展以《新松阳》采编中心多名干部、职工集体腐败案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此前,因履职不力,时任松阳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的毛某某被问责。这起“一案双查”的案件,让在场党员干部接受了一次触及灵魂的精神洗礼。

  这是一起集体腐败案。2012年4月,杨卫中被委任为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新松阳》采编中心主任。上任后,杨卫中和另外两名班子成员杨家基、叶跃明负责《新松阳》出刊的审稿工作。为获取审稿酬劳,他们修订考核办法,以稿酬的方式从办公经费中套取审稿费。

  2014年,松阳县审计局在审计《新松阳》“三公经费”开支时发现了该问题,并责令他们将已领取的稿酬退回。杨卫中当时表示认可,但事后,他又在有关场合提出,继续以虚开打印费、电脑耗材等发票的方式,“拿回”已上缴的稿酬。这一提议,得到另两人同意。直到2018年1月,3人共违规领取48万余元稿费及其他酬劳。

  在此期间,杨卫中不收敛、不收手,伙同当时负责《新松阳》广告业务的妻子张惠,共同截留、套取、侵吞公款57万元;以他为首的班子成员,也继续多次自行或指使会计通过虚增宣传印刷费、虚开办公用品等名目开具发票套取经费9万余元。

  2016年,上级审计部门在对时任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离任经济审计时,再次发现了《新松阳》存在公职人员违规领取报酬问题。审计结束后,杨卫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缴违规所得25万余元。但执迷不悟的杨卫中继续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2018年7月,松阳县纪委县监委成立案件调查组展开调查,最终,杨卫中、杨家基、张惠等人均受到严肃查处,分别被判刑并处以罚金。

  “我以为《新松阳》是‘清水衙门’,只进行日常提醒等非正式场合的教育,但没有专题研究相关廉政风险点,也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在丽水市纪委市监委启动“一案双查”后,毛某某既惭愧又后悔。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认为,毛某某作为《新松阳》采编中心的分管领导,对该中心杨卫中等多人长期存在的涉嫌贪污、违规领取报酬等违纪违法问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尤其2016年审计发现问题后,没有及时督促相关问题整改到位。2019年1月,丽水市纪委对毛某某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   执纪者说]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主任吴淑伟:

  本案中,毛某某重业务、轻党建,对分管的《新松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落实不力,一定程度上致使多名干部职工纪律法治意识淡薄,一步步从违纪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

  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挺纪在前,履职尽责,坚持从严建机制、抓班子、带队伍。纪检监察机关需继续紧盯领导干部主体责任落实的问题,严格“一案双查”。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集体腐败“进笼子” 监管不力“挨板子” 2019-09-11 浙江日报2019-09-1100006 2 2019年09月1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