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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转贷款服务台州小微企业

  本报台州8月27日电 (记者 袁华明 陈久忍 通讯员 陈慧芬 鲍一铭) 记者从8月27日召开的政策性转贷款助力小微金融“台州模式”推广会上获悉,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与台州12家中小法人银行签订转贷款合作协议,授信金额达到330.5亿元,居全国领先,标志着政策性资金投放进入“快车道”,为深化小微金融“台州模式”增添了新内涵。

  据悉,3家政策性银行将给予台州中小法人银行每年不低于300亿元、持续3年的专项信贷资金。这900亿元转贷款资金,将惠及超过30万户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实现政策性银行、中小法人银行、小微企业与政府四方共赢。

  据介绍,政策性转贷款业务就是政策性银行发挥资金量大、资金成本低的优势,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贷给商业银行,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点确定贷款利率,商业银行再将其转贷给民营、小微企业,保证民营、小微企业享受低成本资金。这将政策性银行政策、资金优势与商业银行的资源、人力优势相结合,既解决中小法人银行的资金来源难,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政策性转贷款服务台州小微企业 2019-08-28 浙江日报2019-08-2800006 2 2019年08月2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