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为工程建设注入“廉洁细胞”
费晓英
“严格遵守桐乡市‘四个严禁’‘四个不准’;不准接受勘察、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商业合作等业务单位、个人的礼品馈赠和宴请……”近日,桐乡市东兴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及现场施工管理员签订了《廉洁自律公约》。
“这个公约规定得很具体,尤其是里面的11个不准,对我们有很强的警示和约束作用。”项目经理姚贵强说。
工程建设领域一直被认为是腐败的“高发区”,如何确保每位员工廉政上都不出问题,实现工程项目建设保质保量保廉洁?桐乡市东兴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可谓动足了脑筋。
“《廉洁自律公约》是对我们公司工作人员及参与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共同的约束。若有参建单位行贿或经查实其他不廉洁行为,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列入参建单位‘黑名单’,以此共同维护和营造工程建设领域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桐乡市东兴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除了签订公约以外,该公司还制定了“清廉国企”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级管理,进一步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紧盯项目招投标和预算管理等关键环节,制定《桐乡市东兴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实行工程施工和廉洁责任双合同专项管理。组织人员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切实把好过程关。完善制度建设,构建“告知、教育、承诺、监督”四位一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项目经理、现场施工管理员签订《廉洁自律公约》,还将廉洁文化引入在建项目工地,确保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