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6号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已于2019年8月1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8月1日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已于2019年8月1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