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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今日湖州

禹越镇
加强村级工程监督

沈国良

  “今年上半年,我村南村组实施新建、修建渠道工程项目,项目预算12万元,采用询价比选方式决定承包人。”近日,在德清县禹越镇村监委主任例会上,该镇三林村村监委主任赵兴泉对本村今年以来实施的2万至20万元项目进行详实汇报。

  狠抓前置审查,强化程序管理,这是今年以来,禹越镇着眼于扎实推进村级工程规范化建设年,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今年,禹越镇制定出台了《禹越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村级工程项目由村“三委”会集体商量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书面决议,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还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超过项目总投资额10%以上20%以下的变更事项,要在3日内报镇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超过总投资额20%以上需经镇党政联席会议商议确定。

  据悉,在加强村级工程监督方面,禹越镇还充分发挥联村干部作用,打出一张“联村干部+村监委+群众”联合监督牌。“我们联村工作组,与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一起,通过专题监督的形式,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施工进度、工程款拨付等重点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确保村级工程规范、高效、透明。”禹越镇栖湖村联村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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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村级工程监督
2019-07-25 浙江日报2019-07-2500014 2 2019年07月2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