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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要闻

“自管小组”产生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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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管小组”的产生

  经自荐、推荐等方式,在居民中产生5人至7人的“自管小组”,成员必须获得半数以上的居民赞同才能当选

  “自管小组”的任期

  每届任期5年,与所在社区党委和居委会的任期同步

  “自管小组”的运行

  “自管小组”召集和主持小区居民会议,每半年至少开一次,由居民按照“双过半”(户数过半、面积过半)原则决定小区重大事项

  在街道指导下,社区、“自管小组”和物业每月末召开“三方联席会议”,各自提出需求和改进的意见,并在下个月会议上检验成效

  “自管小组”产生及运行情况

  浙报制图:顾光帼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4 “自管小组”产生及运行情况 2019-07-24 浙江日报2019-07-2400013;浙江日报2019-07-2400006;浙江日报2019-07-2400007;浙江日报2019-07-2400005;浙江日报2019-07-2400019;浙江日报2019-07-2400020;浙江日报2019-07-2400011;浙江日报2019-07-2400012;浙江日报2019-07-2400017;浙江日报2019-07-2400014;浙江日报2019-07-2400016;浙江日报2019-07-2400010;浙江日报2019-07-2400009;浙江日报2019-07-2400018 2 2019年07月2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