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管小组”产生及运行情况
浙报制图:顾光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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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管小组”的产生
经自荐、推荐等方式,在居民中产生5人至7人的“自管小组”,成员必须获得半数以上的居民赞同才能当选
“自管小组”的任期
每届任期5年,与所在社区党委和居委会的任期同步
“自管小组”的运行
“自管小组”召集和主持小区居民会议,每半年至少开一次,由居民按照“双过半”(户数过半、面积过半)原则决定小区重大事项
在街道指导下,社区、“自管小组”和物业每月末召开“三方联席会议”,各自提出需求和改进的意见,并在下个月会议上检验成效
“自管小组”产生及运行情况
浙报制图:顾光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