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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探头”聚焦 监督有效

  监督,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基本工作。如何更好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探头”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的课题。

  近年来,三门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职能,围绕中心工作,规范履职的同时,又积极创新监督方法,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致力于为三门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各方面工作亮点纷呈。

  如今,随着三门县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改革的全部完成,升级后的“探头”,将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以及靶向反腐的功能。

  开发系统

  创新监管模式

  近日,打开三门县党风廉政建设管理系统,各综合监督单位及基层站所的基本信息、主体责任、作风建设以及重大事项监督情况等信息分门别类、清晰可查。

  “通过这个系统,我们可以实现对综合监督单位的实时检查和监督,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站所。同时,综合监督单位也可以通过这个系统,对下属机构进行监管。”三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薛宝军介绍,该系统由第四纪检监察组自主开发,自2017年底试运行以来,已成为了第四纪检监察组对综合监督单位进行常态化监督的“利器”。

  据介绍,2017年时,第四纪检监察组仅有几名成员,却要对10家综合监督单位、74家下属部门站所的6000余名正式在编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监管压力非常大。而依托这个信息化平台,有效解决了纪检监察组“人少事多”“以少管多”的问题,有助于及时发现各类廉政风险,实现日常监管常态化,大大提升监管效率,有力促进了“两个责任”的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每一个基层站所延伸。

  今年初,在一次信息检查时,县传媒中心上传了一份针对下属一家国有广告公司管理人员的激励方案。第四纪检监察组发现,该广告公司管理人员为传媒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如果在该公司领取激励奖金,将涉嫌违规兼职取酬。经告知提醒,县传媒中心立即予以整改,消除了这一廉政风险。

  据介绍,为了更好地发挥系统作用,第四纪检监察组还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管理系统运行监督办法》,对信息发布的内容及发布规范作出规定,每季度对各综合监督单位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汇总和问题通报。第四纪检监察组还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结合管理系统内容和实际工作台账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分析研判综合监督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作风建设等情况,作为各单位年度责任制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杨立君说,目前,三门县党风廉政建设管理系统已在其他部分纪检监察组推广使用。与此同时,第四纪检监察组还在开发一个问题线索信息管理系统,打造从“受理处置—审查调查—审理处分”全流程的执纪信息规范化管理平台,8月份将进行内部测试。

  聚焦重点

  严管重大事项

  根据县委《关于加强对县直单位“四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意见(试行)》要求,7月中旬,针对监督检查时发现“四重一大”事项相关问题,三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一连下发了两份《监督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四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要突发事件处置、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等。发挥监督“探头”作用,查找各综合监督单位存在的问题,是纪检监察组的重要职责,而“四重一大”事项可以说是每个综合监督单位的核心。

  据介绍,2016年,第二纪检监察组在成立之初便印发《对综合监督单位“四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试行)》,明确“四重一大”的各项内容,并列出“四重一大”具体事项的监督重点和程序。

  同时,为了让各综合监督单位知晓存在的问题并且通过有效措施去整改,第二纪检监察组又拿出了“两书一函”这一实招。对于在监督“四重一大”事项中发现的比较重要的问题,该组根据实际情况下发《整改建议书》《监督建议书》或《整改督办函》,要求尽快整改或强化相关工作。

  “四重一大”事项是纪检监察组监督各综合监督单位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也是源头防腐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必须同时开展,从而实现全程监管。

  在县委办班子会议上针对机要局改造升级工程的涉密招投标发表监督性意见,在县农业农村局班子会议上针对项目的立项申报、资金安排等进行当面监督提醒……三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主动做好监督工作,要求综合监督单位提前报备重大事项,积极派员参加综合监督单位的“四重一大”会议,在事中决策时就进行监督,让决策更加规范,减少廉政风险的发生。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则积极列席参加法院党组会、办公会议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对院党组和班子成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政治纪律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分类管理

  监督更有针对

  今年6月,三门县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改革全部完成。目前,三门县纪委县监委共有5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3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监督管理全县64个综合监督单位、1万多名公职人员。

  不同的综合监督单位,有不同的职能定位、业务特点和权力运行模式,如何发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答案就是,发挥自身特色,盯住重点单位,进行分类管理。

  针对部分综合监督单位工程多、项目多、资金量大、风险点多的特点,第二纪检监察组将县经合办(招商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个国有投资平台和4个临时机构列为重点监督对象。针对驻点招商人员长期在外,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纪检监察组督促县经合办(招商局)有针对性地制定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和差旅费报销等制度,要求其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驻点招商办负责人、招商专员实行“一对一”廉政约谈和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同时,针对2个国企的特点,制定国企监督导图,列出每个国企的关键领域和关键岗位,熟悉流程、排摸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

  第一纪检监察组,针对综合监督管理单位来自党群系统较多、副科及以上干部较多的特点,通过检查监督主体责任、全程监督专门事项、暗访监督婚丧喜庆等举措,加强对执行落实的督查,推进监督全覆盖。第三纪检监察组发挥综合监督单位中群团单位多、活动能力强的特点,和妇联等部门合作,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家属开展“清风家书护港湾”朗诵会等活动。第五纪检监察组,针对部分综合监督单位人员构成复杂、信访件多的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摸底,做好风险防控。

  监督执纪,永远在路上。三门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接下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执纪有关规定,健全与驻在部门协调、审查调查、力量统筹等工作机制,着力规范履职行为,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彰显出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图片由三门县纪委县监委提供)


浙江日报 专版 00011 三门:“探头”聚焦 监督有效 2019-07-24 浙江日报2019-07-2400013;浙江日报2019-07-2400012 2 2019年07月2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