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
可参评职称
记者 李攀 通讯员 童伟宏
本报讯 (记者 李攀 通讯员 童伟宏) 近日,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今后在我省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技能劳动者,也有资格参评工程技术职称。这意味着,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壁垒将被打破,两类人才深度融合发展。
据介绍,在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参评的是职称,如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而技能人才参加的是职业技能评价,评出来的是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评价体系的不同不仅仅体现在一本“证”上,还有培养使用、薪酬待遇、职业前景等差距。
根据通知要求,参评的高技能人才需达到相关行业的工程职称评价标准。其中,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两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此外,对在生产一线工程技术岗位从事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取得突出业绩的,可突破学历资历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工程技术职称评审。如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可直接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这对我们一线技能人才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利好消息。”杭州技师学院教师杨金龙靠着一手绝活,曾获得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汽车喷漆项目世界第一,省政府随后破格给予他高级职称待遇,“相信这项政策实施后,会有越来越多的技能人才和我一样享受到职称带来的红利。”
省人社厅专技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中,职业道德被放在评审的首位,将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评定作为重点,“淡化对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定职称时的论文等要求,更注重评价高技能人才、解决生产难题、完成工作任务、参与技术改造革新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把产品质量、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作为评价条件。”
据了解,截至去年年底,我省专业技术人才540余万人,高技能人才288万余人。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职称改革的深入,将引导越来越多的高技能人才成长为懂理论、会技术革新、手艺高的复合型高端人才,为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人才队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