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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公立医院将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本报杭州7月3日讯 (记者 李文芳 陈宁 通讯员 鄂鸿雁) 7月3日,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从8月1日起,我省将正式实施《浙江省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下称“方案”),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强化价格、医保等相关政策衔接。

  据了解,方案实施范围是在杭的13家省级公立医院,调整11类、93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价格提高项目879项、价格降低项目59项,提高偏低的技术劳务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偏高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取消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

  省医疗保障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通过这次改革,可进一步强化省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鼓励其开展高难度手术,优化病种收治结构,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政策;进一步优化医院收入结构,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入占比,降低药品、医用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比;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促进医院建立合理用药、合理诊疗的内在激励机制。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省级公立医院将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2019-07-04 10505771 2 2019年07月0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