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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观点

平安浙江建设的若干启示

  15年来,历届省委、省政府按照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描绘的平安浙江建设蓝图,众志成城、久久为功,如今,浙江刑事发案、信访总量、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连续保持零增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一直位居全国前列,浙江被公认为全国最安全的省份之一。回顾过去,平安浙江建设的基本经验是:

  一、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谋划平安浙江,确立平安浙江建设的基础性重要地位。安全是人们生活的基本需要,浙江的各级党委和政府深知这个道理,因此,在浙江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平安建设,提出“大平安”设想,把平安建设作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工程,并延伸到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习近平同志就是把平安浙江作为实现“八八战略”的一个重要抓手,在“八八战略”的总体布局中寻找平安浙江建设的准确定位和作用空间。

  二、在平安浙江建设的组织体系中突出党政主要领导,确立党政主要领导抓平安建设的主体责任。平安浙江建设是人民的事业,社会当中的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在众多的责任主体中,党政机关和党政领导,是平安浙江建设的关键少数,起着领导和主导的作用。只有他们真正重视平安建设,平安浙江才有坚实可靠的政治基础和政治保障。为此,浙江省委要求把平安浙江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党政一把手负主责、亲自抓。

  三、在平安浙江建设的动态治理过程中突出基层治理和源头治理,确立“抓早抓小、防患未然”的原则,着力夯实平安浙江建设的基础。重视基层治理和源头治理,是浙江地方治理和社会治理的优良传统。上世纪六十年代,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枫桥经验”就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治理优势而被毛主席肯定,并在全国推广。进入新世纪后,浙江基层干部群众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根据所面临的社会矛盾发展变化,创新出了“四前工作法”和“四先四早”工作机制,对社会矛盾纠纷做到提前预警、及早解决,使平安浙江建设有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四、在平安浙江建设的规则体系中突出法律、道德与风俗习惯、村规民约的作用,实现自治、法治与德治的融合统一。在平安浙江建设中,我们既重视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这些正式规则,同时也重视风俗习惯、礼俗民约这些非正式规则。各地干部群众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充分挖掘传统文化、制度、风俗习惯资源,在国家法治的大框架内,经过民主协商,制定有各地特色的村规民约,实现多维规则的合作共治,进而实现自治、法治和德治的融合统一,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共同体的良法善治与平安和谐。

  五、在平安浙江建设的制度组合中突出调解制度,确立诉调衔接、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调解、仲裁、诉讼是人类社会所建立的解决矛盾纠纷的理性方式,其中每一种制度安排都有其独特的功能优势。在法治国家,诉讼制度的适用范围虽然很大,但在乡土性的农村社会,诉讼并非就是解决矛盾纠纷的最佳制度安排。因此,还必须更多地借助于那些植根于传统文化的调解制度,通过融法、理、情于一体的耐心细致的调解、劝诫,达到化解矛盾、平息纠纷的社会效果。在浙江基层,许多类似于“钱塘老娘舅”“娘家姐妹花”的民间调解,就以“简便易行、不伤感情”的特点在平安浙江建设中发挥着独特作用。

  六、在平安浙江建设的技术支撑中突出互联网和大数据,为社会的有效治理提供了新的思路、方法和工具。在平安浙江建设过程中,浙江积极探索“互联网+”的治理模式,重视引进和运用先进科学技术,从“天网工程”“雪亮工程”到“一张网”“一朵云”“一条路”和“城市数据大脑”,平安浙江的电子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不断提升。例如,浙江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一号示范”项目,就实现了公检法司机关在逮捕、起诉、审判和执行四个环节的网上一体化协同办案。

  【作者为浙江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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