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3号
《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已于2019年5月31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
《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已于2019年5月31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