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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1年
创建各类创新空间25个以上,其中10万平方米以上创新空间10个以上。
大孵化器建设
三年行动目标
到2021年
3年新增创新空间170万平方米以上,力争新增创新空间200万平方米以上,累计拥有创新空间300万平方米以上。
到2021年
新引进专业化园区孵化载体(运营商)20家,新增公共服务平台10家以上,引进培育科创型企业800家以上;新增孵化毕业或产业化项目210个以上。
到2021年
国高企、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交易额、高层次人才实现倍增,分别累计达到300家、260个、2.5亿元和1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