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向浙江省反馈督导情况
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展现“三个地”的担当
李智勇车俊讲话 袁家军主持 葛慧君石生龙出席
记者 王国锋
本报杭州6月3日讯 (记者 王国锋) 根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部署,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督导浙江情况反馈会3日在杭举行。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组长李智勇通报督导情况,省委书记车俊就做好督导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省长袁家军主持。督导组副组长石生龙和督导组有关人员,省政协主席葛慧君和有关省领导出席。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3月31日至4月3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对浙江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督导。5月22日至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听取了包括浙江在内的10个省份的扫黑除恶督导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督导报告等相关文件。
李智勇指出,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思想上高度重视、政治上高度自觉、行动上坚定有力,并呈现出鲜明的特点:“平安建设”打牢基础,“两张报表”树立导向,借势发力打开局面,重点领域集中整治,科技支撑提质增效,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
督导中发现,浙江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主要是:在政治站位方面,部分地区和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领会不深不透,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够,研究部署不及时,压力传导不到位,少数干部有松劲畏难情绪,工作推动不够坚决。在依法严惩方面,一些案件办理质量不高、时效不强,有的案件在把握法律政策精准度上存在不足,有的案件打财断血力度不够。在综合治理方面,一些行业主管部门排查不够主动,部分行业主管部门不重视标本兼治,部门联动不够,“点热面冷”现象比较突出。在深挖彻查方面,“打伞破网”不愿打、不敢打、不深打和线索移送、同步介入不及时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责任追究还不到位。在组织建设方面,部分地方村级组织整转效果不实、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不够,存在对村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在组织领导方面,市县一级扫黑办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办案人员业务能力需要提升。
针对浙江省扫黑除恶存在的问题,李智勇提出了六点整改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认识,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强化政治担当,真正把扫黑除恶这一重大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二是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提高排查效率,规范举报奖励机制并切实执行,再突破一批难啃之案、深挖一批蛰伏之徒、收缴一批涉黑财产。三是进一步深挖幕后,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健全完善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大对相关地方和部门及领导干部的责任倒查、责任追究。四是进一步提高依法惩治水平,既反对“降格”,又反对“拔高”,加强公检法之间的沟通对接,提高办案人员的能力水平。五是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治乱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承担好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地方、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六是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将专项斗争与“平安浙江”建设结合起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下大力气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加强各级扫黑办建设,切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车俊代表省委、省政府向督导组各位领导和同志的悉心指导、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和敬意。他说,督导组的督导反馈意见,既充分肯定了浙江扫黑除恶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也客观准确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工作建议和整改要求。反馈的问题点得很精准、很深刻,提出的意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这既是对我们的提醒和警示,也是对我们的指导和督促。我们一定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扎扎实实做好督导“下半篇”文章。
车俊强调,督导整改是政治“必答卷”、工作责任书、战斗动员令,浙江将以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的实际行动,推动形成高标准、高质量的整改成果。我们一定以坚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督导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做到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用整改落实的政治高分展现“三个地”的担当和作为。我们一定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标对表、攻坚克难、压实责任、标本兼治,推动督导整改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我们一定以督导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谋划部署,在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打击能力、深化综合整治、强化宣传发动上再发力,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取得新胜利。
反馈会以视频形式召开,各市县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