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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要闻

我省出台“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办法

  本报杭州5月15日讯 (记者 李月红) 5月15日,记者从省“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浙江省“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正式出台。办法详细规定了举报有功人员奖励标准,如对举报非法出版活动的,最高奖励可达60万元;对举报涉及形成行政处罚案件、危害社会安全和文化安全的,最高奖励可达1万元。办法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了属于“扫黄打非”举报奖励范围的16种情形,涵盖网上网下危害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新闻出版行业秩序的各类涉“黄”涉“非”问题。同时,明确符合举报奖励的条件,以及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的情形。

  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扫黄打非”工作离不开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新时代,“扫黄打非”的形势、任务均发生巨大变化,“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制度也要与时俱进。这次出台举报奖励办法,有利于充分鼓励、调动群众参与“扫黄打非”工作的积极性,有助于打击涉“黄”涉“非”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推动“扫黄打非”工作深入开展。详情可登录“浙江新闻”客户端查阅相关奖励办法。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4 我省出台“扫黄打非”举报奖励办法 2019-05-16 10129562 2 2019年05月1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