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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三代同行 增强四力 同走新闻路

尊重农民主体地位

  白驹过隙,沧海桑田,这个跨越41年的故事充分反映了乡村大地上翻天覆地的变化和蓬勃生机。

  这个故事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在农业农村发展中,要尊重农民利益,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农民群众的创造性和主动性。改革开放40年,见证了我国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进程,也是农民群众日益融入市场化、现代化的过程。在此进程中,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性和现代性也得到有效提升。

  长期来看,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充分注重“内源发展”,亦即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确认和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拓展和提高农民自我管理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和参与现代化建设的能力,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内源发展”思路下,发展不能完全依赖于外部力量的推动,农民福利状况的改善也并非发展的唯一内容;发展意味着新的生产经营组织方式的形成,意味着农民自我管理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和参与现代化建设的能力的拓展。因此,“内源发展”不再是结果导向的外部推动,而是机会导向的内生创新。你看,41年前,吴兴的农民被迫砍桃树,而到了新世纪,他们为了改良种植品种、迎合市场需求、提高生产效益,自愿砍掉旧桃树,种上新桃树;以前他们单干,而到了今天,他们组建合作社,开展统一经营、规模经营。

  当前,我国正迎来一场极其深刻的、前所未有的农业大转型。在此新阶段,要使农业农村进一步获得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更需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探索新的生产经营组织方式,更需要使农民群众逐步从自然农户向法人农户转变,逐步成为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建设主体。而所有这一切,也需要我们继续深化改革,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激发内生动力,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作者系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教授)


浙江日报 三代同行 增强四力 同走新闻路 00006 尊重农民主体地位 2019-05-06 浙江日报2019-05-0600038 2 2019年05月0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