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告

永康市金融纠纷调处中心显成效

  永康市金融纠纷调处中心显成效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金融纠纷的数量也大大增加。通常情况下,金融纠纷较为复杂,诉讼、仲裁压力加大,如何将金融纠纷“化解在诉前、调解在庭前”成为社会关心的话题。去年以来,永康市成立浙江省首家金融纠纷调处中心,尝试构建多元化解决机制,逐步形成了金融纠纷化解的“永康经验”。

  去年7月27日,永康市人民法院与市金融办、帮扶办、人行、银保监等部门及永康农商银行,联合成立了永康市金融纠纷调处中心。据了解,近年来永康市人民法院综合运用民事审判、刑事审判、执行等手段,精准发力、主动作为,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塑社会信用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而成立金融纠纷调处中心,旨在进一步推进信用永康建设,推动降低不良贷款工作的开展,强化企业帮扶,健全金融债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金融纠纷调处对营造稳定的金融法制环境有重要意义。永康农商银行原计划提起诉讼的一笔本金为95万元的逾期贷款,经过永康市金融纠纷调处中心调解员数小时的调解,最终得到了妥善解决:借款人归还了20万元、担保人代偿了80万元,清偿了全部贷款本息。这不仅让当事人节省了时间成本,同时也节省了诉讼费、律师费,得到各方的一致好评。

  作为试点单位的永康农商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贷款案件起诉时,法院会先进行诉前调解登记,再委托调处中心调解。若30日内调解成功,将督促债务人按约履行,不再行使诉讼程序;债务人未按约履行的,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调解不成功的,则进入普通诉讼程序。

  作为全省首家金融纠纷调处中心,该中心还不断创新调处方式,在专职调解员进行金融案件调解的基础上,利用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线上线下双管齐下,高效开展金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精准促进诉讼与调解衔接,让金融纠纷真正实现“化解在诉前、调解在庭前”,有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助推了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建设。

  数据显示,永康市金融纠纷调处中心自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案件29起,涉及贷款金额614万元,其中9户贷款全部结清,归还贷款173万元;13户贷款进行了化解,涉及贷款金额345万元;7户贷款实施分期归还,涉及贷款金额96万元。

  (沈超 应佩玉)


浙江日报 公告 00011 永康市金融纠纷调处中心显成效 2019-04-02 浙江日报2019-04-0200018;浙江日报2019-04-0200017 2 2019年04月02日 星期二